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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921名人民警察公告

2017/11/05 13:22:16 点击数:


   为适应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


一、录用计划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计划招录人民警察92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其中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可参考附件2;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信息发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招警工作专用网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招警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所有职位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其中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需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二)面试

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六、体能测评和体检

七、考察和公示

八、审核和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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