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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系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24-12-24 点击量:



一、考核范围

全系在编教职工。中层干部(系领导)专任教师参加本系业务考核,其年度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核。

二、考核依据

年度考核依据《华中科技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人[2021]29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法医学系关于进一步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暂行办法》(系发【202118号)等执行。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评价的通知》(校人[2017]7号)等文件要求,与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管理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的通知》(校人[2018]3号)组织开展。

三、考核材料初审

述职内容必须有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表现情况。专任教师填写附件1《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管理人员填写附件3《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填写附件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仅需提交电子版,其它材料要求纸质版及同版本电子版,纸质版要求正反打印并签名。所交材料需经党支把关审核签字,于202419日前交系办刘艳老师。

四、年度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4110日下午2:30

2、考核地点:法医学系二楼会议室

3、考核主持:李剑如

4、考核等级:

12024年度本系专任师考核优秀指标3个,非专任教师考核优秀指标2个,按评议投票确定。考核小组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并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全体在职教职工均须参加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师德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上报学校的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 20%,按评议投票确定。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师德考核合格者方可参评年度考核优秀档次。

5、考核方式:采取全系集中述职,每人述职5分钟。

6、考核顺序:教授—副教授—专技—管理(以职称任职时间排序)。

刘良、周亦武、黄代新、董红梅、黄垂秀、陈晓瑞、赵小红、刘子龙、易少华、梁曼、任亮、董莹、肖超、段杰、刘聪、饶广勋、蔡向阳、梅、邓伟年、刘艳、孙清、李珣珣、刘红海。

五、复核申述

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后五日内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复核或申诉。地点:法医学系107室。

六、报送考核结果

考核工作结束后,系办按照规定时间将考核工作方案、考核工作总结、个人考核结果(汇总表)等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系办通过智慧华中大“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报送”上传个人考核结果。人事、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查后,系办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至人事处档案科,存入教职工人事档案。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关于进一步实施教师岗位分类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工资及绩效分配暂行办法》的要求执行。

八、关于年度考核若干问题的说明

1、新进教职工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因病假、事假、当年退休、因公出国等原因造成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单位在考核登记表上注明情况并归档。

2、年度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

1)出现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情况为不合格。

2)未完成教学工作岗位要求为不合格。

3)作为当事人或责任人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安全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为不合格。

4)上一年度为基本合格,本年度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为不合格。

5)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6)受到记过或以上处分者,根据处分等级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7)完成教学任务但其它岗位工作要求绩点未达标为基本合格。

8)其它违反学校规定应确定为不合格的情形。

 

附件1.专任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2.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3.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附件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法医学系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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