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学位管理  -  正文
关于对2019年法医学硕士学位论文进行盲审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2-15 点击量: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校研〔2014〕15号)及《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办法(试行)》(系发〔2016〕2号)文件精神,2019年6月拟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由系部统一进行盲审(保密论文可不参与盲审)。现就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交材料

1.经导师、系审核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PDF格式,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FY,如:10487_100105_M201675322_FY)。

2.与电子版同一版本的纸质版学位论文(文中隐去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能表明身份的信息)打印装订成册二份,同等学力申请人员三份。

3.系《硕士学位论文双盲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命名规则:单位代码_院系代码_FYHZ,如:10487_515_FYHZ)。

4.双面打印《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表(自然科学类)》纸质版二份(同等学力申请人员三份),必须填写论文的题目和研究方向,而且研究方向不能太细。

二.提交时间

拟2019年6月份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要求将以上材料于3月10日前提交给系办公室汇总,统一进入全盲审程序。

三.重要说明

1. 为避免因学术观点等原因导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中发生不公正现象,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到系办公室时,研究生及导师可以书面提出其学位论文评审需要回避的专家,理由需充分、可信,最多可以提出2名

2. 盲审意见出现C或D时,经修改,提交《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由学位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答辩。

3. 所有毕业年级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都可以外送盲审,但发表学术论文必须达到要求才能组织答辩。




             法医学系办公室

                                                   2019年2月15日




联系我们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103室 

电话:027-83692642   邮编:430030  

主任信箱:bxiong@hust.edu.cn

Copyright © 2024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