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二〇一六届暑期毕业研究生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系评选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 评选对象:
2016届暑期毕业研究生。
二. 评选指标:
博士研究生:1个
硕士研究生:2个
三.评选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第1条和其他任意两个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关心国家大事,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关心和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化修养,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位要求课程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
3.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在国内、国际重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在重大课题研究中承担重要责任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4.在读研期间曾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称号、三好研究生称号、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社会活动积极分子。
5.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到国有重点企业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就业。
四.评选程序:
1.对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条件,个人申请:
4月14日申请人在HUB系统在线申请“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秋季)”,并下载共享中《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用黑色墨水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自我总结和组织鉴定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填写,提交研究生党支部。
截止时间: 4月14日下午5:00前。
2.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
4月15日下午2:30,二楼会议室,全体研究生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评定,并投票,当场公布评选结果。
3.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报系部。
4.系部审核,网上公示。
5.4月21日系部在HUB在线审核,将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通过HUB系统的奖学金评定系统报到研究生工作部。
6.4月22日审核签字确认《华中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审批表》,连同纸质盖章的汇总表一并提交于研究生院。
7. 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