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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3年)

来源: 时间:2023-09-03 点击量:次

法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3年)

(代码:  100105   授  医学博士 学位)

一、培养目标

1.掌握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先进的实践技能;熟悉所从事研究领域的新进展、新动向;能胜任本专业的教学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及检验实际案件的能力。

2.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书刊和撰写论文摘要,具有较好的听、说、写能力。

3.能够熟练的应用计算机进行文献查阅、数据及文字处理。

二、主要研究方向

1.法医病理学            2.法医毒理学

3.法医遗传学            4.法医临床学

5.法医分子生物学           6.法医毒物分析


三、学习年限及培养方式

法医学硕士起点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不超过6年。培养方式为全日制,非定向。


四、学分要求

硕士起点的学术学位博士总学分要求≥29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分≥10学分,研究环节学分≥19学分。

类别

硕士起点的学术学位博士(普博)


总学分

≥29学分


学位

课程

≥10学分

校级公共必修课程≥4学分,其中: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

《英文论文写作》(2学分)



博士专业课程4学分


跨一级学科课程2学分


研究

环节

≥19学分

开题报告(1学分)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博士学位论文(15学分)


其它

不计学分

补修课程、任选课程只计成绩,不计学分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法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学分要求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是否核心课程

学时

学分

季节

开课单位

备注

学位课程总学分

≥

10学 分

校级公共

必修

课程

≥4

408210001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秋

马克思主义学院


411210001

英语论文写作


32

2

秋

外国语学院

博士专业课程

≥4

510211003

医学分子生物学进展


32

2

秋

基础医学院

510211004

受体和离子通道功能异常与神经疾病


32

2

秋

基础医学院

510211007

高级局部解剖学


64

4

秋

基础医学院

跨一级学科课程

≥2

510211001

医学科研设计与写作


32

2

秋

基础医学院


513231001

项目设计与申报


32

2

秋

公共卫生学院

513232001

学术规范与医学科技论文写作


32

2

秋

公共卫生学院

研

究

环

节

≥

19

650219001

博士学位论文



15


法医学系


650239001

开题报告



1


法医学系


650239002

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1


法医学系


650239003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



1


法医学系


650239004

发表学术论文



1


法医学系


补

修

课

程

不计学分

515000001

法医病理学




秋

法医学系

本科非法医学专业学

生必修

515000002

法医毒理学




秋

法医学系

515000003

法医物证学




秋

法医学系

515000004

法医临床学




秋

法医学系

515000005

法医毒物分析




秋

法医学系

515000006

法医精神病学




秋

法医学系


六、研究环节要求

1.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1学分)

(1)论文选题及开题报告:第一学期开始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文献阅读量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二),并进行选题,第三学期开学一月内完成开题报告。论文选题应属于本学科相关研究方向的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课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对学科发展或国家需求有重要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

(2)撰写综述:在导师的指导下,应在第一学年内确定学位论文研究方向,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在开题报告前完成一篇综述,由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对阅读文献的数量、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纳入开题报告评审。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通过开题答辩,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

2.论文中期进展报告(1学分)

第四学期末结合课程学习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阶段考核,提交论文中期进展报告,最迟不得晚于第五学期末。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等文件)执行。

3. 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提交论文(1学分)

在读期间必须参加本专业组织的校内外公开学术报告会,并在省级以上会议做学术报告1次,提供参会证明(论文集或墙报)。

4. 发表学术论文(1学分)

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B类以上期刊(含B类)论文1篇;或作为二个共同第一作者发表A类期刊论文1篇;或作为三个共同第一作者发表T类期刊论文1篇。


七、学位论文要求

1.满足规范性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是一篇系统、完整的学术文章。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要求撰写学位论文,内容结构完整、逻辑清晰、论述有据、数据真实、语句通顺,工作量饱满。论文应有作者本人创造性思维,主要研究结果具有创新性或新见解;对涉密论文按照《华中科技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满足过程管理要求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检测及处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等相关管理文件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应满足论文选题、资格审查、中期考核、预答辩、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评审和答辩等过程管理要求。

(1)论文选题

博士生学位论文必须有课题来源,在导师的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结合本专业重点科研方向,研究本学科前沿或国内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且具备国内先进水平,并能与国际上本学科研究水平接轨。拟定课题实施方案,进行预备实验,在此基础上修改研究方案,定期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研究进展,听取质疑和建议,以便对研究方案及时进行修正与补充。

(2)资格审查

博士生的资格审查在第三学期开学的一月内完成。内容包括博士生课程学习完成情况、文献综述报告与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的前期进展情况及其选题是否达到博士论文的水平等。按照《法医学系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执行。

通过博士资格审查后,可进入博士论文工作阶段。未通过博士资格审查者,可半年至一年内申请第二次资格审查。两次资格审查不通过者,终止博士阶段学业,上报研究生院,给予退学处理。

(3)中期考核

第四学期末结合课程学习及课题研究进展情况进行阶段考核,最迟不得晚于第五学期末。考核内容包含课程学习的完成情况、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和思想品德三个方面。

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生,继续按博士生培养。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在一年内可参加第二次中期考核。两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终止博士阶段学业,如没有修完相应的课程学分,上报研究生院,给予退学处理;如修完相应的课程学分,上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准予结业,结业后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含结业前学习时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可有一次机会提交博士学位论文。

(4)预答辩

博士生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前,要向博士生指导小组或有关学者、专家报告研究工作成果,听取质疑与商讨改进意见,待创造性研究成果获得认同后,全面整理和分析实验结果,撰写论文初稿,进行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后,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形成学位论文送审稿。

(5)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学位论文送审稿提交学校“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保密论文除外),总文字复制比≤10%,且段落文字复制比≤20%者,为通过学位论文检测。

(6)评审

博士学位论文应包括论文创新点概述,在通过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后提交评审。评审全部以盲审方式进行。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组织,聘请至少3位教授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校外同行专家担任评审专家,盲审时间不少于2个月。

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处理按《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执行。

(7)答辩

博士研究生达到《法医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的质量标准》,满足学术成果创新性要求,提交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材料,通过审核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会公开举行,至少提前一周公示答辩时间和地点。答辩委员会由5位教授级本学科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1位本校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3.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博士生答辩通过后的学位申请需通过学院学位审议委员会审查、学校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博士生应根据各级委员会提出的具体意见认真修改论文,形成正式的博士学位论文,按要求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八、毕业结业及授予学位要求

博士研究生按培养计划修完规定的学分和完成学位论文,按《华中科技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通过申请人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学位申请材料审核,经院(系)学位审议委员会审议,达到毕业要求的,报学校审批,准予毕业。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授予博士学位。

达到毕业要求但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可先申请毕业,毕业后一年内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学位。

最长学习年限届满前,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可申请结业。结业后不能再申请毕业和学位。


九、其它要求

1.培养方式

导师及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督促研究生科学实验、课程学习、查阅文献、开题报告、中后期考核、教学实践、实际检案工作、参加学术会议、撰写论文等项工作,同时在科学态度、敬业精神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研究生每月向导师汇报一次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第2、4学期末进行年度鉴定。

2.对跨一级学科课程的限定

跨一级学科博士课程指本一级学科以外的研究生课程,且必须跟班听课并同堂参加考试。所选的跨一级学科课程不得与硕士期间所修的课程相同。

3.教学实践与学术活动

博士学位课程的时间在半年左右,要有二年以上时间进行科学研究,要求有创新的科研结果。结合研究课题的研究方向在教研室作专题报告、文摘报告、综述报告和科研论文报告至少2次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进行学术交流。博士研究生按导师要求可参与适量实际检案工作,毕业年级不参加检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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