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法医学系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科研实践经历和学习成绩情况(20%)、代表性科研成果(20%)、应届硕士毕业论文摘要或往届毕业论文情况(30%)、专家推荐意见(10%)、攻读博士的研究计划书(20%)等几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拟安排招生计划的120%差额比例(不含专项计划和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3月21日-3月28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3692638(办公时间)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iuyan@hust.edu.cn
附件:
公示-2025年法医学系博士“申请-考核”制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