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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系大楼留宿规定

来源: 时间:2013-11-21 点击量:

各位研究生同学,出于安全、卫生、规范管理等原因,自2012年系党政联席会后已经决定:任何研究生及家属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留宿法医学系大楼内(办公室、实验室、会议室、教室),一经发现,必严肃处理,其后果自负。

 

如因科研所需,须晚上连续操作而留宿法医楼的研究生,或在暑假提前到系的新生,因未分配宿舍且未能解决住宿问题者,须按以下程序执行方可留宿:

 

1.研究生本人书面申请,写明留宿原因、时间、留宿房间,并须承诺安全、卫生等各方面问题;

 

2.导师审核同意,并承诺承担责任,签字担保;

 

3.系党政领导(本系安全责任人)审核同意并签字,交系办主任备案;

 

4.随时接受系办公室安全、卫生检查。

 

请大家照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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