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号)文件,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系发[2023] 2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系2024年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研究生。研究生在取得学籍后,每学年可申请一次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度年限;博士研究生申请年限不超过4年;直博生申请年限不超过5年。
当年答辩毕业的研究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硕博连读研究生中已完成硕士学制的2024级博士不得以硕士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时间:
2024年9月23日—2024年10月19日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政治思想状况良好;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恪守学术规范;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二)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三条
1.荣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取得以下成果之一:在本学科规定的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所发表论文需均以本校为第一作者单位;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在有学科影响力的学术会议上作报告;荣获省部级及以上(或等同级别的一级学会)的科研奖励。
3.在学科竞赛方面成绩显著。在省部级及上的专业学科 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以及各院(系) 认定的专业实践比赛等竞赛中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成绩显著。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参与关键领域重点企业技术攻关,取得工程技术、工艺、行业应用标准等为内容的工程实践成果,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5.在课题研究方面成绩显著。主持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助力推进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突出。
6.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专业排名位于专业前10%。
四、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向院系提出申请,2024年9月23日-9月25日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http://yjsjz.hust.edu.cn完成在线申请,认真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在9月26日12:00前交验院系要求的证明材料,包含成果证明材料(附件1)、国家奖学金支撑材料统计表(附件2)。附件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原则上由导师签字。
申请本奖项的研究生需在导师签署意见后及时提交至研究生党支部。
(二)党支部鉴定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附件3),对党支部所辖范围内每一位参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4),报送系党委,系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系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三)院系评审
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经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向全体学生公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基本情况,并按照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由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评审,于2024年10月14日前完成初评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按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3]12 号)规定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和保密原则。
(四)院系公示
系部将从2024年10月19日起,登陆“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进行审核,系统审核通过的学生请在本系统进行公示,院系审批时请检查学生是否按要求上传“学生材料”。
(五)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审核并全校公示。
(六)材料提交与上报
系统提供电子签章的功能,故本次评选工作学生工作处不再收取院(系)纸质材料,全部数据均以研究生奖助服务平台数据为准,相应申请材料将于学生毕业前统一打印、盖章,与毕业材料一起移交档案馆。
(七) 社会公益:“四个一”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1.做好一次分享:面向院(系)或全校学生做一次成长经验分享,将国家学校的资助政策和自己的科研、学习和成长经验与其他同学分享交流;(提供活动的宣稿和照片);
2.讲好一个故事:以讲故事的形式描述自己获奖的心路历程,可以是图文、文字、歌曲或小视频等等;
3.参加一项实践:在校期间至少参加一次学校或院(系)组织的政府或企业走访实践活动,或者参加一项挂职锻炼项目;
4.帮助一位同学: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帮助学业有困难的同学完成学业,共同进步。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按时足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院(系)自行组织“四个一”活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践活动要突出国资委央企、国防军工、基层政府治理的导向。获奖学生于2025年1月1日前在研究生奖助综合服务平台上传相应材料(附件5),材料齐备后由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助中心发放国家奖学金获奖证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按照学校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各单位要在评审过程中引导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党和国家重视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要广泛宣传获奖学生成长成才的典型事例,激发广大在读研究生勤奋学习、专心科研、积极向上的热情;要引导获奖学生合理使用奖学金。
3.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做好评审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审标准,细化评审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评审工作;要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研究生凡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取消当事人两年各类奖励评奖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