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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疫情期间卫生防疫工作指南

2020/04/23 17:29:21 点击数:


为保障鉴定工作人员的卫生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制定疫情期间卫生防疫工作指南。

一、责任分工

(一)技术负责人负责确定不同区域和物品的消毒方式,对所有人员进行卫生防疫知识宣贯。

(二)质量负责人监督所有人员执行消毒防护的情况。

(三)防疫接待人员负责来访人员防疫检查,接收消毒鉴定材料。

(四)鉴定工作人员负责各自鉴定工作场所的消毒工作。

(五)材料管理员负责鉴定材料接收后的消毒及废物处置工作。

(六)办公室负责防疫物资的采购和发放。

(七)机构负责人负责防疫物资配置,处置卫生防疫相关事件。

(八)保洁人员负责鉴定中心公共区域消毒工作。

二、出入防控

(一)鉴定机构入口处设置防疫检查工作台,检查来访人员口罩佩戴,监督登记出入健康码,检测体温,做好人员手部及材料消毒。

(二)工作人员出入鉴定机构应扫码登记健康码,佩戴口罩,配合值班人员检查体温。

(三)对于符合防疫管理的人员,如不配合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无健康绿码、体温≥37.3℃,禁止其进入鉴定场所,必要时向社区管理部门、当地派出所、疫情防控指挥部、司法行政部门报告。

三、防疫监测

(一)继续实行员工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二)对出现发热的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并进行登记和上报。

(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格执行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疫情监控、处置等工作。

(四)机构统一配备体温探测仪,进行发热筛查。发放口罩、洗手液、消毒酒精、免洗手液、紫外灯消毒用品、一次性隔离衣、手套等防护用品。

(五)统一设置专门的隔离空间并明确标识,以备异常情况应急之需。

(六)工作人员如发现自己疑似感染症状,应主动申报,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按武汉市防疫规定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新冠病毒感染者,按武汉市防疫规定集中隔离观察。与新冠病毒感染者有密切接触者应主动申报并停止上班,按武汉市防疫规定集中隔离观察。以上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居家观察两周,复查无异常,经机构领导批准后方可恢复工作。

四、环境卫生

(一)通过鉴定预约制和值班制控制减少人员流量。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减少灰尘飞扬。通风换气至少早、中、晚各通风一次,每次时间30分钟。

(三)用过的纸巾、口罩、隔离衣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集中消毒处理。

(四)严禁宠物等动物进入鉴定机构。

五、防疫消毒

(一)消毒方法

1.紫外线:适用于无人条件下的空气、衣物、物体表面消毒,消毒时间为30分钟。

2.酒精:手部、鉴定材料、桌椅、办公用品、个人物品、把柄、开关等使用75%酒精消毒。

3.含氯消毒液:按照说明书稀释成5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稀释的84消毒液),适用于地板、墙面、废弃物等,消毒处理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二)预防性消毒

外鉴定场所、办公室、实验室、走廊、卫生间等所有区域中午和晚上各消毒一次,中午12:30之前完成,晚上6:30之前完成,并填写消毒记录。

具体消毒方法:采用含氯500mg/L的次氯酸钠消毒液(1:100稀释的84消毒液)拖地或喷洒地面,75%酒精无纺布擦拭桌面、开关、把手、红外体温计、办公用品等物体表面,打开紫外灯照射场所空间30min。注意酒精消毒期间需开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

(三)污染消毒

1. 场地出现疑似感染性污染物时,所有人员人迅速撤离,场所及时通风。

2. 防疫人员处理污染物前戴医用口罩、防护镜、面屏、橡胶手套、隔离衣。

3. 呕吐物、分泌物及被污染的纸巾尽可能直接收集到生物垃圾袋,用84消毒液按污物与消毒液为1:1的比例混合,封闭袋口丢弃到指定废物桶中。

4. 如呕吐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用大量吸水纸覆盖污染物,用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1:5稀释的84消毒液)浇透,同时开启紫外照射,消毒30分钟,用吸水纸包裹去除污染物,丢弃到指定废物桶中。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稀释的84消毒液)浸湿拖把擦拭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米,建议由外向内擦拭2遍),通风30分钟。

5. 处理完毕应及时更换防护用品,拖把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1:100稀释的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晾干。

(四)鉴定材料消毒

1. 包装消毒

接收人员收取鉴定材料时,在室外通风处用75%酒精喷洒外包装进行消毒2分钟,快递材料打开外包装后直接将外包装分类放置在门外的垃圾桶中。

2. 材料消毒

一般鉴定材料本身没有感染性,做好外包装消毒即可,可选用紫外照射30分钟或75%酒精消毒2分钟。需要检测挥发性有机物的生物材料不可采用酒精消毒。法医物证鉴定生物样本可采用60度干燥30分钟灭活病毒。

鉴定材料消毒后在待检区存放24小时后再交由鉴定人员进行审阅/检测,除非鉴定材料有效期不允许。

鉴定/检测人员工作过程中戴口罩和手套。如果人体生物鉴定材料本身可能有感染性,必须充分做好人员防护,尽量在通风柜、生物安全柜进行操作。

3. 处置消毒

检测/检查完毕的鉴定材料尽快重新包装消毒后交给材料管理员集中存放。如果委托方要求返还鉴定材料,再次对包装和外包装进行消毒后快递发出。

(五)采样消毒

法医物证鉴定如需采集样本,可采集被鉴定人中指末梢血痕棉签,禁止采集口腔唾液拭子。

采样人员戴防护口罩、手套、面屏等必要的防护措施,75%酒精消毒采集部位,采集完毕后75%酒精喷洒消毒棉签拭子表面。

(六)快递物品消毒

特殊时期,任何人不得快递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至法医楼。所有快递物品均放置在大门外喷洒75%酒精消毒包装,打开外包装丢弃大门外专用垃圾桶中。

六、个人卫生防护

(一)日常勤用洗手液洗手,无条件洗手时用免洗手消液或75%酒精消毒,必要时可带一次性手套。不用脏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二)鉴定人员应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及隔离衣,全程佩戴口罩、必要时佩戴护目镜。鉴定人员每4小时或口罩潮湿后更换口罩,佩戴口罩前和摘除后应洗手或手消毒,接触外来人员及其物品资料前后应洗手或手消毒或戴手套。外来人入内均应佩戴口罩和消毒手部。

(三)鉴定工作人员进入或者离开鉴定场所时,需正确穿、脱防护用品。鉴定人员以外其他工作人员,如物业保洁、保安人员需要按照普通工作人员的要求予以防护。

七、防护用品处理

(一)口罩、手套、防护服、隔离衣、鞋套均为一次性防护用品,不可重复使用,更换后放入专门的垃圾桶内。每天中午和下午下班后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内外消毒处理。

(二)护目镜、面屏专人专用,每天使用后用酒精消毒,紫外照射30分钟,可重复使用。

八、垃圾处理

(一)疫情期间产生的办公、生活垃圾每天下班前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内外进行喷洒消毒处理。

(二)废弃生物样本及相关实验垃圾参照感染性医疗废弃物存放于密闭的危险生物垃圾桶内,每天中午和下午下班前用500mg/L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内外进行喷洒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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