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复工可能遇到的异常情况,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拟定以下应急方案。
一、来访人员发热处理方案
1.防疫值班人员
(1)防疫检查站设置在后院大门入口处,先查验健康码后测量体温。外来人员打开微信扫本单位健康通行码,登记其行动轨迹,以备核查接触群体。防疫工作人员对门外来访人员以无接触方式测量体温,若两次测量均高于37.3℃,则判定为发热人员,禁止入内。
(2)值班人员告知发热人员撤离至门外2米以外区域等候指示,与其他人员相互保持距离2米以上。
(3)值班人员关闭后门入内通道,询问并记录发热人员近一个月内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14天隔离观察史。
(4)值班人员在电话报告机构负责人。
2.机构负责人
(1)听取防疫工作人员的汇报,通告“疫情预警”,指令所有人员禁止出楼,直至危险预警解除。
(2)按照属地原则,联系上级防疫部门,上报疫情。
(3)指导工作人员,全面配合属地防疫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防疫收尾工作,直至发热人员到指定医院诊治。跟踪该人员的最终诊断结果,作为进一步处理的依据。
(4)指派消杀人员对相关区域进行全面消杀。
二、工作人员发热处理方案
1.发热人员
(1)在复工期间自我感觉发热的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值班领导。
(2)如在室内则关闭门窗,原地等候指示,禁止其他人员进入。
2.机构负责人
(1)派防疫员带领发热人员至临时隔离点,检测发热人员体温,询问并记录近一个月内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14天隔离观察史。
(2)若该工作人员体温两次以上超过37.3℃,指派消杀员对其办公室和所在楼层进行消杀。
(3)通告“疫情预警”,指令各室人员原地待命,直至危险预警解除。
(4)按照属地原则,联系当地防疫部门,上报疫情,等候后续处置。
(5)指导全体人员,全面配合防疫部门的指导,做好现场防疫收尾工作。
(6)配合防疫部门,送发热人员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诊治,跟踪该人员的最终诊断结果,作为进一步处理的依据。
(7)调取发热人员居住情况,与属地街道、派出所、居委会取得联系,对其同住人员进行管控。
(8)要求全部复工人员暂停复工,暂时在家进行自我隔离观察。
(9)派消杀员对机构内外进行全面消杀。
三、若发生方案一与方案二以外的特殊情况
全体复工人员保持原位待命状态,关闭所在区域门窗,禁止人员出入,等候指示,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的指令行动,严禁擅自行动,直至疫情预警解除为止。
四、注意事项
1.临时隔离点:法医楼一楼会议室、二楼会议室、附楼二楼会议室。
2.隔离方式:一人一屋。
3.隔离人员管理:提供水、温度计,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出隔离区域。2次体温异常,联系当地疾控部门送至最近的发热门诊,向防疫部门说明该人员工近一个月内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史、14天隔离观察史,按照防疫要求进行相关检查,听取关于该人员新冠病毒感染的诊断结果。
4.若检查结果为非感染,居家办公3天继续观察情况,如无异常经单位允许后方可复工。
5.若检查结果为疑似或确诊,送至定点隔离医院进行隔离或治疗。
6.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责任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7.根据防控部门指示,对本单位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8.对确认、疑似病人工作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属地疫情防控责任部门进行专业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