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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系主任黄代新给法医学子上党课

2017/12/19 11:51:04 点击数:

12月17日上午,法医学系主任黄代新教授在法医学系七楼教室为全系法医学子带来了一堂题为“法医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专题党课。法医学系党总支书记、医学研究生处处长任学梅、副主任周亦武、党总支副书记齐海波、各教研室老师也听讲了此次党课。

黄代新从依法治国的概念和现实意义引入,首先回顾了我国依法治国战略提出的历史背景和发展历程,以实际存在的法制建设问题为例,阐述了依法治国战略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性,并带领大家再次学习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六项重大任务和“四个全面”。他谈到,“十六字”方针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转变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体现了依法治国战略的进一步发展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的客观需求。黄代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中的一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目的在于引领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

关于法医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中的作用,黄代新与全系学子分享了自己的见解。他谈到,司法鉴定与诉讼活动有着密切联系,作为一名法医学司法鉴定人,除了要担负起日常的法医学司法鉴定工作外,还要以鉴定人或专家辅助人的身份出庭作证,出庭作证是每个司法鉴定人的法律义务。此外,他强调,每位法医学司法鉴定人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定罪量刑,因此在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必须遵守纪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并对自己做出的鉴定意见负责。

谈到专家辅助人制度,黄代新带领大家观看了今日说法《大法官开庭》中的节选片段:伤逝和血之殇,以实际案例阐明了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中的定位、重要性、职责和权力。专家辅助人出庭参与质证,一方面能够辅助法官理解、认识案件的专业性问题,查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能够与司法鉴定人形成抗衡,推动对鉴定意见的实质质证。他强调,我国的专家辅助人制度与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不同,并详细讲解了二者的异同点。黄代新指出,司法鉴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也是我们法医人在新时代里的新作为。他强调,作为一名法医学司法鉴定人,随着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必须知晓、理解和适应司法鉴定面临着的新任务和新要求。

黄代新谈到,多年来,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参与了大量复杂、疑难和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例的司法鉴定工作,为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为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以及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了“同济”力量。比如中心鉴定人多次获得“鼎永杯”、“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评选一等奖;中心被评为首批“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中心曾参与到如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恩施巴东县冉建新案、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案、武汉理工大学程树良教授案、安徽淮南谢佩银案、太原讨薪农妇致死案等重大案件;中心司法鉴定人刘良教授作为刑事诉讼“专家辅助人出庭”第一人出庭,并被评选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他鼓励学子们能再接再厉,为我国的法制化进程贡献更大的力量。

针对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法医?黄代新认为,一名合格的法医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沟通技巧、良好的心理素质、缜密的逻辑思维、职业使命感和敬畏之心意见勇于奉献的精神,并以十九大代表田雪梅、黄墁、赵晶晶为例分享了她们对法医人的理解。

此次党课内容丰富翔实,将全面依法治国与司法鉴定相联系,贴合实际,以案例、事迹形式展现,深入浅出,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收获实效。学子们纷纷表示收获良多,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下,承担起法医人的责任,实现法医人的抱负,做一名合格的法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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