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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信息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09/30 18:14:03 点击数: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奖助工作进行总体指导。
  (二)各院(系)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三)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由院系自行分配,但各类奖学金金额之间不能打通使用。
三、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年,直博不超过5年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做好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博士:2017.9.30-2017.10.30
    硕士:2017.9.30-2017.11.10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依靠专家、择优支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应支持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各院系要制定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于2017年10月9日前在各院系上传评选细则。
  (五)申请者登录http://yjs.hust.edu.cn/ssfw/login.jsp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二)
  (六)导师于2017年10月16日-10月19日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http://yjs.h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10月20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七)各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2017年10月10日以前登陆http://yjs.hust.edu.cn/epstar/web/swms/mainframe/home/index.jsp研究生系统管理端,完成新生档案移交的填报和无固定收入证明的审核。
院系于10月20日起登陆http://yjs.hust.edu.cn/epstar/login/index.js“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八)各院(系)2017年10月30日以前提交经院系签字盖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
  (九)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附件四),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交各研究生院办公室盖章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研究生工作部
                                                       二0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一: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uploadfile/201709/30/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 《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版) /uploadfile/201709/30/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申请操作手册.doc
附件三: 《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导师审核操作手册》(导师版) /uploadfile/201709/30/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学业奖导师审核操作手册.doc
附件四: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 /uploadfile/201709/30/附件5:2015年研究生奖学金协议呈吴处审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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