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
·收藏本站 ·鉴定中心 ·交通路线 | >English
动态信息

关于提交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通知

2016/01/04 14:15:56 点击数:

各相关院系及项目负责人: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写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附件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2015版)”认真撰写结题报告。

2、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报告正文的填写请按照附件2“《结题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2015版)”填写。

4、准予结题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全文。项目负责人务必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5、项目资金决算表请参照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2015版)”填报。

6、基金委明确要求,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151231日。

7、2014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填报决算时,需要进行新旧科目衔接。新旧科目衔接时,原科目中除了管理费以外,均衔接到新决算表中的对应科目。其中,原表中的会议费/差旅费科目预算按比例(各50%)转列到新表中的会议费、差旅费科目,决算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填写;原表中的管理费科目单列在新表中的最后一行,且仅限2014年及以前批准的项目填列。

 

二、审核及提交流程说明

1、结题报告中有关资金决算内容需加盖财务处印章。为避免返工,请确认资金决算表经财务审核无误并盖章后,再在ISIS系统中提交结题报告。

2、财务处盖章流程:(1)、项目负责人根据财务系统中的明细账,整理编制资金决算表(注意新旧科目衔接)及决算说明书;(2)、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需提供对方财务处审核盖章的资金决算表,并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总的项目资金决算表;(3)、将相关资料送财务处预算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审核并盖章(医学院项目按医科处要求办理)。

3、结题报告经科发院审核通过(系统显示“等待基金委接受纸质”)后,打印最终版PDF文件(双面打印、注:不需打印附件),置换财务处盖章的页面后装订。

4、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报告交院系科研秘书,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5、院系收齐后,将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封面上,需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交科发院(主校区交纵向处,医学院交医科处),同时提交院系结题项目清单(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不在清单中的材料不予接收,个人直接报送的材料不予接收。

6、2015年度结题报告无需审计处加盖公章。科研管理部门印章、依托单位公章由科发院统一办理,项目负责人不用单独办理。

 

三、时间节点

1、因春节后,时间与项目集中申请期冲突,请各院系在2016122日下班前报送结题材料。

2、未完成项目结题工作的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国基金项目。

 

 

主校区联系人:游超          87543437

医科处联系人:张力  陈爱萍  83692850

                                                 

科发院纵向处

                                                                                           20151230



附件1、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2015版).doc

附件2、《结题报告》正文撰写提纲与说明(2015版).doc

附件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编制说明(2015版).doc


分享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103室

电话:027-83692642   邮编:430030  主任信箱:bxion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