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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法医学系研究生助理聘任工作的通知

2016/08/25 14:09:32 点击数:
 

法医学系研究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14]10号)及《法医学系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细则》(系发[2015]5号)的文件精神,经过研究生院的审核,法医学系2016-2017学年度研究生系办助理(助管、助教)岗位指标为6人。现就具体聘任工作安排如下:

一.聘任申请

1.资助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原则上不聘任毕业年级研究生担任系办助理岗位工作。

291日,研究生申请系办助理岗位,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提交系办公室。

二.聘任考核、公示

92日,由系办综合学生各类信息,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岗位职责考核,择优录取,并公示聘任结果,公示期为3天。

三.签订协议

96日,法医学系与聘任系办助理的研究生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资助协议》,对承担系办助理岗位的研究生进行岗前培训,明确岗位职责。

四.注意事项

1. 研究生承担助理工作不得影响本人学习,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不能应聘助理岗位。

2. 研究生因故申请不再兼任助理工作,须提前半个月向系办及导师提出书面申请。

3. 系办及导师确认研究生不能胜任工作任务后,可以解聘,将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研究生。

 

法医学系

 

2016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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