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发[2013]10号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关于工作日禁酒的有关规定
为保障正常教学、科研和检案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树立法医学系良好形象,经法医学系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法医学系在岗职工工作日禁酒做出以下规定。
1.一般情况下,严禁在岗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属正常接待等特殊情况实行报备。
2.未报备者,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1000元人民币,并在全系范围内通报批评;因饮酒影响正常教学、科研或检案等工作秩序,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者,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人民币,除在全系范围内通报批评外,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违反禁酒规定者取消当年参与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4.系部成立禁酒稽查委员会,系总支书记任主任,成员由总支委员和职工支部书记组成。委员会负责抽查、检查或监督工作日职工饮酒情况,讨论有关处罚问题并监督处罚结果的执行。
5.实行举报制。凡举报一次,并提供证据属实,对第一举报人一次性奖励500元人民币,经费从罚金中开支。
6.所有罚金纳入系主任基金中管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二○一三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法医学系 工作日 禁酒 规定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印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