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度年终考核工作,根据学校《关于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法医学系实际工作情况,对本次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系在编教职工。其中中层干部(系领导)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考核。
二、考核办法
1、本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按学校规定,考核优秀3人。
2、本次考核采取全系教职工统一考核,集中述职评议,本次考核时间定于2014年元月下旬,考核地点:法医二楼会议室,每人述职5分钟,全系民主测评投票表决。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本年考核优秀人员分为:教师系列2人,教辅及行政人员2人,述职顺序:教授—副教授---教辅---行政。
三、考核安排
1、个人年度总结填写考核表(考核表格在职工QQ群下载或直接传给每位职工的QQ里):
①教师考核主要按照教师岗位职责从教学、科研、检案及公共服务方面,对照《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工资及绩效分配暂行办法》进行总结,填写《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法医学系专任教师2014年度考核登记表---附表》及《法医学系2014年教师业绩清单表》。
②实验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考核按照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出勤率及公共服务方面进行总结。填写《工作人员2014年度考核登记表》
2、被考核人于2015年元月23日前按照要求将考核表交系办。
3、系办将有关材料予以展示,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4、2015年元月下旬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系领导受理申述投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按照规定时间考核材料上报学校。
四、考核结果及奖惩
1、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及晋升挂沟。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原则上予以转岗或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重新安排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解聘。
2、考核结果与工资及绩效津贴挂沟
①核优秀者,从绩效津贴中一次性奖励1000元。
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减发绩效津贴,翌年薪级工资都不予晋升,
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津贴,翌年薪级工资都不予晋升。
3、考核结果与奖励评先挂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评比或表彰。
法医学系
201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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