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范围
全系在编教职工。其中中层干部(系领导)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考核。
二、考核安排
1、本次考核采取全系集中述职评议,考核时间:2017年1月13日下午2:30,考核地点:法医二楼会议室,每人述职5分钟,述职顺序:教授—副教授---教辅---行政。
2、个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表(职工QQ群下载):
①教师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和岗位职责等方面进行考核,填写《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②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出勤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填写《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③党政管理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出勤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填写《工作人员考核登记表》
3、被考核人于元月12日前将填写好的考核表正反打印签名后的纸质版交系办。
4、元月16日下午2:30受理考核申述投诉,地点:法医105室。
5、按照规定时间考核材料上报学校。
三、考核结果及奖惩
1、考核结果与岗位聘任及晋升挂沟。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原则上予以转岗或低聘或解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又不服从工作安排或重新安排后考核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解聘。
2、考核结果与工资及绩效津贴挂沟
①核优秀者,从绩效津贴中一次性奖励1000元。
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减发绩效津贴,翌年薪级工资都不予晋升,
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扣发津贴,翌年薪级工资都不予晋升。
3、考核结果与奖励评先挂沟。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参加各类优秀评比或表彰。
法医学系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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