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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林宇新:为死者言,为生者权

来源: 时间:2022-03-29 点击量:

林宇新,1981年4月生,2008年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同年考入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从事法医司法鉴定工作至今。先后荣获“江苏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优秀检验鉴定人’”“江苏省检察专门人才”“全省检察机关法医、文检、司法会计岗位练兵标兵”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嘉奖1次。

座右铭


  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对话


  江苏检察网:前段时间,雷洋案很受网民关注。想请教一下,“雷洋事件”里,为什么是检察机关的法医来协助调查?

  林宇新:像这起案件中,雷洋是因为涉嫌嫖娼,在民警抓获过程中发生的死亡,这时候民警可能涉及渎职侵权。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调查对象自然是警方,所以公安机关内设的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回避,此时安排检察院法医协助调查,这样可以保证公正调查。

  江苏检察网:通常,检察院的法医会在什么情况下介入案件的调查?

  林宇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案件中,出现伤害及死亡时,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时候,检察院的法医就要介入案件调查,比如对死亡现场进行现场勘验、尸体检验等。

  江苏检察网:检察院的法医除了亲自尸检进行调查外,还要协助调查,这个“协助调查”是什么意思?

  林宇新:还是拿雷洋案为例,为了保证调查公正,检察机关征求了死者家属的意见和公安机关的意见,双方对鉴定机构的选择都表示赞同,没有提出质疑和回避的请求。因此,由检察院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尸体进行检验,在整个过程中,检察院的法医没有亲自进行尸检,而是对第三方鉴定机构的尸检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江苏检察网:进行尸检,一般具体要做哪些检验?大概需要多久可以确定死亡原因?哪一项检验是最费时间的?

  林宇新:尸体检验要求得全面、系统。一般为了确定死因,常规会做尸表检验、解剖检验、组织病理学检验、毒物分析检验、酒精检验……整个鉴定过程至少要一个月才能出具鉴定书。

  在进行尸检过程中,组织病理学检验最费时间的,因为尸体解剖过程中提取有关脏器和组织需要侵泡在福尔马林进行固定,这就要花十几天。脏器固定好了之后,才能进行组织切片的制作,包括脱水、浸蜡与包埋、切片及染色……一系列过程。另外,提取胃内容物、组织、血液、尿液等还要进行毒物分析或者其他检验。



林宇新在显微镜下阅病理切片



  江苏检察网:尸检的时候,除了法医之外,还会有哪些人在场?也会有同步录像吗?

  林宇新: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所以,当检察院委托尸检之后,在第三方鉴定机构检验过程中,法医会要求办案单位在场,死者的家属也会在场,另外由于检验涉及技术性很强的鉴定问题,所以也可以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到场监督。在这种情况下,法医才能开展工作。

  根据《人民检察院法医工作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尸检应当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照相和录音录像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如果没有经过办案部门批准,禁止其他人员照相和录音录像。所以,家属及其他见证人入场后一般不能自行拍照或录音录像。


空闲时,林宇新不忘“充电”看书



  江苏检察网:来谈谈在你接手的案件中,印象最深的、或者觉得特别难办的是哪件?“啃”完硬骨头之后是不是特有成就感?

  林宇新:有。比如2014年底,我们就办理过一起犯人在监狱里上厕所时忽然倒地后死亡的案件。犯人的家属看过尸体发现,死者的额部有两条纵行约3厘米左右的伤口,怀疑是被打死,情绪就非常激动,纠集了几十口人聚集在监狱门口讨说法。为了搞清真相,我们第一时间就到了殡仪馆查看死者尸体,但见死者全身上下只有额头上的两条纵行挫裂创,没有其他损伤。根据以往的病历记录,死者有过高血压病史,因此我们初步判断是高血压引发猝死的可能性大,头部挫裂创口符合疾病发作时,双手没有保护性动作,意识丧失倒地磕碰形成的。

  当然,家属不愿接受这样的结论,在征得同意后,我们来对尸体进行解剖,并允许死者家属代表全程见证尸体检验过程。尸检完全证明了我们的判断,在打开死者颅腔后,我们发现死者桥脑肿胀明显,切开后内有团块状出血,累及小脑桥脑脚——这恰恰是高血压引起脑出血的好发部位。

  尸检完毕后,我们主动与死者家属会面,针对死者家属提出的问题耐心解释,最终这份鉴定意见得到了家属的认可,同时也打消了死者家属继续上访的念头。

  这次误解平息后,监所部门和监狱对我们法医给予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也表达了感谢,尤其是亲历和见证法医在整个检察司法办案中不可或缺的地位。听到这样的评价,在我们内心确实很有成就感。



林宇新参加党员进社区活动,现场给居民们主讲法律知识



  江苏检察网:是不是有些案件经你复查复验后,案件出现了完全的“反转”?

  林宇新:技术性证据审查是检察院法医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重要保障。我每年要办理法医技术性证据审查300余件,其中被纠正和改变原鉴定意见的也不少。比如2014年初,在办理市院公诉部门委托的刘某、邓某变更强制措施案,二人涉嫌拆迁领域内的职务犯罪,根据看守所提供的病历显示刘某、邓某“病情危重,具有猝死可能”,强烈要求取保候审。

  像我们都明白,这类案件会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保外就医,将严重影响检察机关的权威及公信力,而且可能引发舆论不满和新闻炒作。我们赶紧对就诊病历等诊断材料严格细致审查,发现刘某、邓某通过关系,买通医院专家伪造了“高血压病三期、眼底出血”等病历,企图打通保外就医的绿色通道。

  查清了底细,我们也是顶住压力,跟公诉部门联合,对刘某、邓某重新复查病情,组织专家会诊,严格适用标准,很快就作出二人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审查意见。针对办案中发现个别医生参与病历造假及出具相关虚假证明的线索,我们又移送委托办案部门核查,希望能够给医院敲个警钟。


林宇新工作起来认真专注



  江苏检察网:是什么促使您选择了法医这个职业?

  林宇新:其实选择法医职业也是阴差阳错,高考的时候一心想当救死扶伤的白衣使者,第一志愿报考的是临床医学,而对法医这个专业就是出于好奇。以前在电视剧里看到他们提着工作箱,进了现场转一圈,看看尸体,提取一根毛发或者一滴血,回去就把嫌疑人锁定了,所以填志愿的时候把法医填在第二志愿,没成想,后来真的被录取了。

  当然,随着对法医工作深入了解,我也渐渐对这一行产生浓厚的兴趣,亲身感受到法医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因为我们游走在生与死之间,让尸体开口“说话”,还原事实的真相。在这个很多人不愿干、有忌讳的特殊岗位上,我们法医肩负的是“天大的责任”“为死者言,为生者权”。所以,在报考研究生专业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继续选择法医专业方向。

  江苏检察网:第一次做尸检的时候害怕吗?

  林宇新:第一次尸检是在大五学期实习的时候,跟师傅去现场检验一具在水里泡了很多天高度腐败的尸体。当时天气很热,现场周围空气中散发着一阵阵恶臭,把人熏得喘不过气来,再看看那具尸体全身发黑,相当恐怖。那一刻,胃里真是翻江倒海。在师傅的监督指导下,我在做勘验工作时一点儿不敢马虎,只好硬着头皮做下来。事后几天,一闭上眼睛那具尸体就在脑子里“转悠”,总觉得身上臭臭的,怎么都洗不干净,特别是那股恶臭一辈子也忘不了。

  江苏检察网:如今每次尸检完回家,吃饭会觉得倒胃口吗?工作之余,你都是如何减压的?

  林宇新:现在尸检做多了,也有职业麻木了,一般不会有什么反应。但是碰到腐败尸体的,那股味道还是接受不了。每次做完解剖,总觉得浑身味道怪怪的。

  工作时间长了肯定也有压力,我平常比较喜欢运动,打打球或者跑步。约几个好友出去打篮球,出一身汗,身体得到了锻炼,精神也能放松。自我感觉篮球打得还可以,现在是院里篮球队的主力队员,在前几天举行的全市检察机关篮球赛,我们院还拿了冠军,因为我在关键时刻命中了两球,嘿嘿。



工作之余,林宇新也爱爬山运动



  江苏检察网:家人对您这个职业适应吗?

  林宇新:家人还是蛮支持我的工作,觉得这个职业还是很神圣的。当然啦,生活和工作也是要分开,一般在家里我也不怎么会讲具体尸检的过程。


原文链接:【微人物】法医林宇新:为死者言,为生者权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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