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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法医学系2017年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3/27 16:35:19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学校大创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法医学系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大创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1.国家级大创项目 1

申报范围从2016年校级、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推荐。此次申报的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以原申报信息为准,原则上不得变更,如有变更需另附报告说明。

2.校级大创项目 1

3.系级大创项目 3

二.申报要求

1.毕业年级全日制本科生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校、系级大创项目。

2.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3.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为24人(不含负责人)。所有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4.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5.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经费资助与管理

1.学校已将2017年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打包划拨至本系,本系根据申报情况统筹安排资助本科生开展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

2.学校教务处依据本系上一年度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建设情况及取得的成果,追加拨付一定的资助经费(待定),加大对优秀项目的资助力度。

3.本次学生申报的项目,经院系审核和评选后,作为2017年院系级立项项目,项目清单报教务处备案。

4.2017年立项项目,由本系遴选向学校推荐,经学校审核后认定为校级项目。

四.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国家级大创项目

1.申报截止时间为425日。

2.需提交以下材料 :

1)项目申报书一份,内容含项目执行进展情况(附件1或附件2);

2)《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1份。

(二)校、系级大创项目

1.申报截止时间为331日。

2.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表》(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向院系提交项目申报书。

3.由本系审核评选后,412日前将确定为院系级立项项目信息汇总报教务处备案,提交《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5),含汇总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各1份。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3.    华中科技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

4.    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5.    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法医学系

      2017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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