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2017年院系自主创新基金工作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技〔2014〕3号)、《华中科技大学院系自主创新基金管理指导性意见》(校科技〔2016〕2号)和《法医学系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系发〔2016〕4号)文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法医学系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金额:40万元
面上项目10万元/项,重点项目20万元/项。根据申报情况设定项目数。
二.项目要求
1. 学校资助的创新基金项目须全部纳入管理平台管理。在华中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平台http://fund.kfy.hust.edu.cn/上填报申请书,获批后填报计划书提交后拨付经费。
2. 2017年安排的项目执行起止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资助对象
项目申请人无自主创新基金在研项目,能够承诺项目如获批后能严格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则与进度。重点项目原则要求55周岁以下,面上项目原则要求45周岁以下。有《法医学系自主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系发〔2016〕4号)文中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评审报批程序
3月24日,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及资助额度,鼓励老师对照相关条件申报。
3月30日,各类创新基金申报截止。分别按不同类型项目在校创新基金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提交,并提交申请书纸质版2份,要求电子版与纸质相同。
4月1日,系教授委员会负责申报项目的评审。
4月2日,对拟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4月9日,对公示无质疑的各类项目,提交最终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
4月11日,系办汇总材料,将2017年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资助报告、2017年自主创新研究基金资助清单上报科发院。
法医学系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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