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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6/03/03 09:39:21 点击数:

根据省公安厅要求,公安部项目要求必须以科研项目的申报以公安机关(市州县公安局或各警种)为主要承担单位,高校作为参与单位。如有申报意向的,可以积极联系各市州先公安局或各警种,如果有其他问题请咨询省厅科技信息处胡安文,电话:027-67122361,13871096208

详细通知见附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

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安局科技管理部门,厅直相关单位、警官学院科研处:

为深入推进公安“四项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强警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引领支撑和服务实战的作用,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已启动2016年度公安部科技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提高公安机关智能化的预警感知能力、立体化的治安防控能力、专业化的应急处突能力、精确化的打击犯罪能力、便捷化的行政服务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和实战引领,加强科技研发攻关和成果推广,为公安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加强申报工作组织管理。按照公安部技术研究、应用创新、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公安成果推广引导和技术交流培训等5类计划,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申报组织工作,准确理解、把握各类计划的项目特点、申报要求和支持范围,明确专人负责。要坚持质量标准,加强材料的审核把关;主动服务指导,与业务需求部门共同开展项目遴选工作。

(二)提高项目统筹把握能力。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发挥项目统筹管理能力,把握实战需求,深入业务部门和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务实性,提高技术发展的比较分析能力和成果推广的评估能力。鼓励开展产学研用协同发展创新,确保研究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时效性。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技术研究、应用创新、公安理论及软科学、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通过“公安科技管理工作平台”(http://10.1.2.208:7001/gzpt)网上填报;技术交流培训计划下载申报书模板申报。各项目申报需提交项目纸质申报书2份。网上填报截止2016228申报材料受理截止201637日。

(二)保密要求。涉密项目应具备定密或定密授权单位出具的密级批准文件,并经组织推荐部门确认后方可报送。涉密项目应提供可公开的项目名称并单独报送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光盘,不得通过公安网报送。不接受绝密级项目申报。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厅科技信息处联系。

联系人:胡安文 

  话:027-67122361  13871096208

附件:1、公安部技术研究计划申报要求

      2、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申报要求

      3、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要求

      4、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申报要求

      5、公安技术交流培训计划申报要求

(附件请从“FTP://10.72.1.202/科管科/科研项目专栏/”专栏中自行下载,登录用户名/密码:xxh

湖北省公安厅科技信息处

2016111






附件1

公安部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   支持范围

聚焦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立足全国公安机关重大业务技术需求,研究与开发对公安科技进步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前瞻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重要装备,进一步提高公安业务工作的技术和装备水平,为申报各类国家级项目奠定基础。公安部技术研究计划分为重点项目(部级经费支持)面上项目(经费自筹)两类,两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统一评审。

(一)重点项目应具有良好技术基础,立足重大急用急需,研发周期12年,研究成果具有全面推广价值,应用前景广阔。

(二)面上项目具有一定的发展性和前瞻性,在原理验证、技术路线探索等方面具有较好研究价值,可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和成果转化奠定基础。

二、组织申报要求

(一)各项目组织单位应围绕需求指南,针对各研究领域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立足本地、放眼全局,结合全国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切实找准业务工作中急需破解的现实性和前瞻性技术与应用难题,认真组织、策划项目申报工作并落实配套经费。

(二)各组织单位应依据需求指南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前期形式审查,出具审核意见,也可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且按照项目指标要求遴选项目。

(三)对于承担2013年以前(含2013年)的项目未按期验收的,或者承担历年应用创新计划项目超过2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6年度项目。

三、申报限额

2016年公安部技术研究计划分为重点和面上2类项目,包括特种侦控、法庭科学、安全防范、交通安全、消防技术、武器装备、通信与信息化等7个研究领域。各组织单位按研究领域及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同一领域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需求指南

(一)特种侦控(内容略)

(二)法庭科学

1.      法医损伤时间推断、死因分析与鉴定关键技术

2.      常见微量物证现场快速发现与检验关键技术

3.      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代谢物的检测技术

4.      电子物证勘察取证关键技术

5.      痕迹检验及数据库建设与应用关键技术

6.      文件检验溯源关键技术

7.      视频、声像检验鉴定关键技术

8.      人员个体特征识别关键技术

9.      基于地质学的区域环境推断关键技术

10. 案事件现场快速勘查技术及设备

11. 特殊环境(高原、山地等)警犬训练与使用关键技术

(三)安全防范

1.      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监测预警分析关键技术

2.      毒品原植物监测与分析关键技术

3.      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无害化处理与人员防护关键技术

4.      法定证件应用及出入境管理关键技术

5.      重要场所危险物品快速探测及鉴定关键技术

6.      监控视频中人员行为及多模态特征识别与判定关键技术

7.      监控视频增强、识别与处理关键技术

8.      公安视频资源安全汇聚共享关键技术

9.      公安视频大数据综合应用关键技术

10. 公安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评估验证关键技术

(四)交通安全

1.      RFID等物联网技术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应用

2.      城市智慧交通管理及道路交通运行检测和管控系统

3.      道路(公路)跨区域嫌疑车辆智能预警与交通秩序综合缉查管控关键技术及应用

4.      基于互联网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勘察与处理技术

5.      不利天气条件下道路安全隐患路段管控技术

6.      道路交通安全防范可视化展示与决策关键技术

7.      毒驾检测技术

(五)消防技术

1.      超高层建筑、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园区、地铁、木结构建筑火灾防控与扑救技战术装备

2.      大跨度、大空间等典型建筑火灾扑救与倒塌救援技战术

3.      消防应急通信保障技术装备

4.      危险化学品灾害事故处置技术装备

5.      消防员个人防护技术装备

6.      消防模拟训练技术装置

7.      环境友好型新一代防火阻燃技术

8.      便携式消防监督检查技术装备

9.      火灾成因调查分析判别技术与装备

10. 新能源交通系统消防安全技术

(六)武器装备

1.      爆炸物快速探测与处置技术

2.      毒品现场查缉及快速检测装备

3.      新型警用防护装备关键技术

4.      警务专用移动终端

5.      警用低慢小目标探测与拦截关键技术与装备

6.      警用智能小型飞行器探测与侦控装备

7.      非致命武器关键技术

(七)通信与信息化

1.      公安基础信息管理与应用技术

2.      公安物联网应用及安全技术

3.      公安大数据、云计算应用关键技术

4.      公安信息安全防护综合技术

5.      公安网络管理与优化关键技术

6.      警用数字集群技术及移动警务应用

7.      公安一体化警务指挥调度技术

8.      智能电子封控技术

9.      警用通信传输、接入与安全技术






附件2

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范围

立足实战和业务急需,对公安机关的软件、装备、试剂、工器具等技术装备、技术手段进行革新升级或集成创新,进一步提升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科技含量和科技应用创新能力。该类项目具有成果直观明确、选题切入适中、研制周期短、成果可移植复制、易于推广转化等特点,不支持“云计算”、“大数据”、通讯指挥等“大系统”、“大平台”类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和基础研究项目,只限地方公安机关申报。

二、优先主题

(一)视频图像专业技术及设备。包括视频图像专业技术工具及设备的研发与应用,自主可控的移动互联网技术、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和视频图像技术的融合应用,巡逻警车专用视频监控设备及无人机航拍设备。

(二)移动警务应用。针对安全接入、移动终端、智能传感、传输网络等实际需求,根据各警种特点,开展贴近基层、方便实用、快速见效的创新应用,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服务水平。

(三)警务实战装备。重点支持反恐怖警务实战装备,现场物证发现提取工具、试剂及设备,灭火救援装备,警犬技术在反恐、安检、防暴、缉毒、搜救等领域的新技术应用,专用生物特征采集、识别设备,警用感知终端等现场处置、物证提取、身份查验装备的开发。

(四)信息化手段深度应用。支持实战单位开展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核查方法设备研发,加强重点场所高清视频监控、高清人车抓拍识别和身份证信息读取等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研发。

三、申报具体要求

(一)各组织部门要认真按照应用创新计划支持的范围和项目特点遴选项目,组织开展评审,重点在单位研究基础、成果形式、选题切入点、实战应用前景等方面加强评估,组织单位要对项目名称和主要研究内容严格审核,择优推荐项目。

(二)应用创新计划项目鼓励各方投入。组织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按122比例落实配套研究经费。同时,鼓励组织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在此基础上提高配套经费比例。不能按规定比例落实配套研究经费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三)对于承担2013年以前(含2013年)的项目未按期验收的,或者承担历年应用创新计划项目超过2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6年度项目。






附件3

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计划申报要求

一、支持范围

立足公安改革发展,围绕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前瞻性、现实性、战略性及体制、机制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和实践探索,提出解决路径和方案,推动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公安业务工作和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申报指南

(一)重点支持研究方向

警务体制改革问题研究、基础信息化建设评价机制研究、大数据时代网络能力建设研究、建立健全反恐怖工作机制研究、周边国家安全局势变化对我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影响研究、公安重点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二)面上研究方向

1、基础信息化建设

1)公安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

2)智慧警务工作机制与模式研究

3)警务新技术发展与应用创新研究

4)网络社会综合治理研究

5)情报主导警务工作机制研究

2、警务实战化建设

6)当前维稳形势及对策研究

7)打击新型犯罪问题研究

8)打击犯罪新机制研究

9)边防、出入境、交通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10)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研究

3、执法规范化建设

11)完善执法办案制度研究

12)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体系研究

13)健全执法办案责任体系研究

14)建立中国特色国际执法合作工作体系研究

4、队伍正规化建设

15)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改革研究

16)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研究

17)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

18)公安教育及训练工作改革研究

19)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和警营文化建设研究

三、具体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指南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报人要根据指南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同时,鼓励申报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项目。自选项目与按指南申报的项目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力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二)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重点支持项目同一指南内容各组织部门申报数量不超过2项,面上项目同一指南内容各组织部门只能择优推荐1项,自选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三)对2014年以前(含2014年)未完成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6年度项目。





附件4

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目标任务

坚持需求导向、政策引领、分类实施、示范带动的原则,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试用评估、成果综合集成应用示范,促进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和新理念、新机制在公安业务工作中应用,发挥科学技术的强警增效作用,提高公安机关的警务效能和实战能力。

二、   支持范围

国家和公安部各类科技计划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省部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鉴定的成果;公安机关组织研发,工作急需、技术成熟、已在一定范围试用并获得广泛认可的科技成果。该类成果具有以下特点:

(一)成熟性。与公安中心工作紧密相关,无知识产权纠纷、成果归属清晰、技术成熟可靠。

(二)带动性。辐射力强、覆盖面广,既对全局有带动和示范作用、又有较强技术力量和推广示范基础。

(三)先进性。符合公安业务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见效快,实施后强警增效作用显著。

(四)适用性。具有良好的技术基础,操作简单、易于接受、便于推广。

三、申报类别

(一)集成示范类。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对照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以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的综合应用为支撑,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的成果转化、综合集成和示范应用,推动警务机制、工作模式、技术能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发现培育不同层级、不同地区、不同警种、不同类型的示范应用先进典型,实现科技成果应用规模化效益。

优先主题1:创新公安科技为民服务平台示范建设。顺应互联网社会发展要求,大力推进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智能手机公安APP应用等网上便民服务建设,提升公安机关管理与服务社会的能力。

优先主题2推进视频图像信息深度应用示范建设。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在市县公安机关,针对视频图像共享和深度应用等工作,建立安全型、实战型、开放型的视频图像综合应用基础设施。健全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的工作机制,探索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应用的新模式。

优先主题3:推进一体化指挥通信平台示范建设。整合有线、无线、卫星、视频等多种通信手段,接入警用地理信息平台、综合情报系统、信息资源服务平台、视频监控、三台合一接处警等信息系统,实现扁平化、智能化指挥,并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构建与本地区战略发展定位相适应的城市应急联动体系,规范和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提高应急综合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

优先主题4:推进基础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建设。主动适应公安实战和业务发展需求,针对公安机关信息共享、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视频联网应用等工作,推进采集、共享、应用优化整合,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等机制建立,探索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新模式。

(二)产品系统类。指对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和管理服务效能有较好推动和促进作用的先进、科学、实用的新装备、新技术、新产品、新系统。重点支持反恐处置、信息服务、火灾防治、智能交通、法庭科学、警用装备等技术领域。对产品系统类成果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组织在公安机关进行试用。

四、申报要求

(一)产品系统类成果应为非涉密科技成果,且不包括全国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开发的各类业务应用系统。每项成果只能填报一个成果提供单位,且需要详细填写单位情况信息。成果应用主体应为公安机关。成果应无强制性认证或行政审批要求,且通过了下列评价方式之一:经省部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鉴定、验收;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权或软件著作登记权证书;通过国家级、省部级检测机构检测等。

(二)产品系统类成果应在全省三分之一以上地市级公安机关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申报时应出具地市级公安机关用户使用报告并签章。省级公安科技管理部门要出具已在全省三分之一以上地市级公安机关推广应用的证明并签章。通过评审和试用评估获得认可的成果,列入公安部推广引导计划。






附件5

公安技术交流培训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支持范围

应用于公安重点业务工作,经省部级以上相关机构验收或鉴定,技术成熟、方法先进、实战效果好、可移植性强,具有在全国公安机关交流推广价值的技术方法类科技成果。

二、申报要求

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2016年公安机关技术交流培训计划项目申报书》(含电子版)后报省级公安机关科技管理部门、部属有关单位审核、汇总后,同《2016年公安技术交流培训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并报送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申报书和汇总表模板可登录“ftp://10.1.2.197/公安技术交流培训计划下载(用户名和密码均为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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