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
·收藏本站 ·鉴定中心 ·交通路线 | >English
人才培养

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简章(秋季)

2015/08/28 17:12:28 点击数: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经批准,我校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简章如下。

一、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其前身为德国医师宝隆博士于1907年创建的上海德文医学堂。1927年改名为国立同济大学医学院,1950年由上海迁至武汉。1985年改名为同济医科大学。2000年5月,与华中理工大学合并,组建成华中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在百年的办学历史中,形成了深厚的学术底蕴,拥有一支力量雄厚的教学科研医疗师资队伍,培养了一大批享誉海内外的医学名家。裘法祖、吴孟超、吴昱、陆道培、侯云德、张涤生、周宏灏院士等大师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同济医学院现有博士点63个、硕士点71个。博士生指导教师351人。每年获得国家科研项目经费3亿左右,每年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1800多人,人才培养质量受到广泛赞誉。

二、招生专业(以下专业均为学术型)

1、临床医学硕士:适合医学各专业

2、基础医学硕士:适合医学各专业

   3、法医学硕士:适合法医类专业选择。

   4、药理学硕士:适合药理学、药学专业。

5、生物医学硕士:适合生物医学类专业。

6、护理学硕士:适合护理学专业

7、口腔医学硕士:适合口腔医学类硕士专业

三、学习年限:课程学习1年;培养、答辩、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2年。最长培养年限6年。

四、学习费用:课程学习10000 元/人(不包括教材费);培养、答辩、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20000元/人。(可分年度交纳,10000元/年)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按同济医学院现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基本依据,必修课程的设置与在学研究生的基本一致,选修课程的设置兼顾在职人员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予以安排,总学分数符合申请学位的最低要求;所有课程均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

    具体课程设置见:http://gs.hust.edu.cn/article/item-2351

六、教学与管理

     从研究生教学和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的实际出发,采取自学、面授、讨论和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学,利用双休日授课,具体要求按培养计划进行。

     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课程的教学与管理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的原则。教学与考核分离,建立专业必修课程考试题库,考务工作由医学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我院选派1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

七、申请学位

     完成所有培养过程和要求,通过国家相关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可提出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位。

八、 报名条件

    1、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且本科毕业三年及以上。

    2、至少一年以上医务工作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

    3、无重大处分、不良记录。

    4、原则上应该为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的正式医务工作者,或医药、法医行业正式从业者。

    5、英语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九、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5年 6月 15日---8月30日

2、报名地点:同济医学院基础医学院14楼(地址: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邮编:430030)

    联系电话:027-83692627

    联系人:吴老师、付老师

3、报名手续:

凭本人工作证、学历(学位)证、单位介绍信报名,如实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入学报名表》,同时交本人近期小二寸登记照 2 张,报名费 100元,学位(学历)证及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十、录取

    审核合格后,择优录取,发放《华中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2015年5月22日


附件:法医-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报名表



分享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103室

电话:027-83692642   邮编:430030  主任信箱:bxion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