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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

2022/07/13 17:00:00 点击数:


为切实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尊重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规范法医学系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规定》(研字[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如下。

一.申请提前毕业的基本条件

法医学系在读硕士研究生、直博生不能提前毕业。在读博士研究生以《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细则》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申请考核制博士4年,硕博连读生博士起4年)为基础,可提前半年或1年毕业。提前毕业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在读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恪守学术规范;

2.已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 学业成绩优良;

3.研究成果突出,达到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要求;

4.完成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满足论文选题、中期检查、年度考核、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评审和答辩等过程管理,及规范性要求;

5.博士生预答辩合格,预答辩委员人数和形式按照学校及法医学系相关规定执行;

6.已缴清在读期间的学费。

二.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的要求

1.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须发表T类期刊论文1篇;

2.学位申请人的导师是其学术创新成果审查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的学术创新成果必须由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发表(发布)。学位申请人发表(发布)的学术创新成果应是其学位论文的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3. 申请认定的学术论文应公开发表或在线发表,录用通知不作为认定依据。

三.申请提前毕业的工作程序

1.研究生在3月(15日前)或10月(15日前)登录“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提交提前毕业申请,上传课程成绩单、科研成果、预答辩成绩及其他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导师和系办管理人员登录“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3月25日前或10月25日前完成审核,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3.研究生院将通过审批的拟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名单公示3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列入当年就业计划。

4.获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同行专家评审通过后,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符合毕业条件者,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申请相应学位。

5.获准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不通过或答辩不通过,取消其提前毕业资格,按正常流程完成学业。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提前毕业后需及时办理离校手续;

2.本实施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系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二○二二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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