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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2019年法医学系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19/04/12 17:08:17 点击数:

一.425日前,学位申请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先下载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学位申请系统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按流程图操作。申请过程中需由研究生联系导师及相关环节老师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二.430日前,资格审查、学分认定。

请提交以下材料至系办审核答辩资格:

1. 《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2份,并附论文答辩专家联系方式。

2.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学号-姓名),及纸质版1份。并附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博士2套,硕士1套)。

3.补充完善“学术报告心得”、《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等研究环节材料。


三.58日,答辩安排及学位证打印信息汇总。

1.各教研室指定的答辩秘书,将 《2019年法医学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正式答辩时间表》(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系办,以便统一协调;

2.年级班长负责收集本级研究生信息,提交《学位证书打印信息汇总表》

注:以上表格均在 “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表格内容可以打印,但所有签名必须由相应责任人亲笔签署。


四.515日前,论文评阅及评阅意见。

学位论文实行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送评,硕士学位论文由系办公室负责送评。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由系办收集后交由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填写《评阅盲审意见汇总表》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秘书不得将评阅意见直接复印给学生,需综合汇总,以书面形式转告给研究生及导师,答辩前研究生务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论文修改,于5月12日前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毕。

如论文评阅后有修改意见,研究生须按要求完成修订并填写《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在答辩前提交。若有盲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一份对论文持否定意见,须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并推迟答辩及学位申请。


五.522日前,完成论文答辩会。

(一) 研究生答辩必备条件

1. 修完培养计划所需学分,成绩合格;

2. 符合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 学位论文已定稿,导师在定稿表上签字同意;

4. 学位论文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评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导师在《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上签署了同意答辩的意见;

5. 已在“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里完成学位申请;

6. 表格均为存档资料,已提交齐全并进行资格审查;

7. 已补充完善研究环节所需书面材料;

8. 已提交打印学位申请成绩单3份;

9. 已照毕业登记照。凡没有参加学校集中拍照的学生,需自行去新华社湖北分社高校图像采集部拍照(工作日均可拍照)。凡不在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照,都不能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网上核对摄像信息的网址:www.chsi.com.cn

10. 已缴清所有学费和其他按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1. 按统一要求打印装订答辩所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定稿后,请对论文的文字和格式(含封面和英文扉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秘书确认合格后再付印,格式和文字不符合要求的,将发回重新修改打印。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12. 准备答辩PPT,博士30-40分钟,硕士20-30分钟;

13. 教研室或导师组已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并修改完成;

14. 答辩所需材料、表格和其他要求请听从答辩秘书的安排;

15. 论文正式录用通知仅限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 答辩委员会组成

1.学历博士

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有1位本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7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学历硕士

答辩委员会由3—5名(同等学力硕士为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硕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5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三) 答辩委员会秘书

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各教研室指定教师担任,研究生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秘书不参加表决,工作职责为:

1. 完成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学位申请中秘书职责操作;

2. 负责本教研室研究生答辩安排,提交《2018年法医学系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表》至系办,协调确定答辩时间与场地,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3. “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答辩委员、答辩主席聘书彩色打印,至系办盖章;

4. 论文答辩前至系办收回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综合汇总;

5. 论文答辩前联系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主席及委员;

6. 负责联络接送校外答辩委员、答辩场所的组织工作及会场布置;

7. 答辩前三天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指导该生填写学位申请书中有关项目;

8. 答辩现场作好记录,并将答辩结果填入学位申请书有关栏目内;

9. 整理答辩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包括肯定、否定意见),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并在答辩委员会议中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10.负责现场新增的校内答辩专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答辩费明细表》,新增的校外答辩专家填写《校外人员答辩费发放信息表》。

(四) 会议议程

1.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事项,并宣布答辩开始;

2. 研究生报告论文摘要。硕士20-30分钟,博士30-50分钟;

3. 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4. 论文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对提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并综合回答;

5. 问答完毕后,研究生及旁听者退出会场;

6.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7. 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讨论,在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记录,对是否授予学位提出建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同意方得通过论文答辩;

8. 答辩委员会主席在“学位申请书”上签署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

9. 复会后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答辩的评议和决议,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10.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博士生可在二年内、硕士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论文修改和重新答辩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六.525日前,整理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系办。因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上交材料,导致延误学位分委会讨论而不能授予学位者,本次不予补发,于下年度再次提交材料重新申请。表格均为存档资料,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

(一)学历博士

1.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2.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5份

3.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4.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2套

5.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2份

6. 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 1份

7. 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2份

8. 授予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 1份

9. 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 1份

10. 学位论文 4本(研究生及导师签字,其中至少有1本为原件)

11. 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2份(定向、委培生3份

1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份(夹入1本评定书里)

13. 答辩评审表5-7份

14. 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5. 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6. 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 2张(蓝底)

17. 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18. 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9届博_学号_姓名”)

19. 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20. 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21.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份

其中1-16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17-21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二)学历硕士

1.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2.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5份

3.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4.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1套

5.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2份

6. 学位论文(研究生及导师务必在规定页面签字,其中1本为原件)2本

7. 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份

8.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夹入1本评定书里)

9. 授予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10. 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2份

11. 答辩评审表3-5份

12. 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3. 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4. 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2张(蓝底)

15. 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16. 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9届硕_学号_姓名”)

17. 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18. 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19.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份

其中1-14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15-19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七.528日前,答辩费用相关规定。

(一)答辩费额度

2019年研究生答辩费由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限额支付,超额部分从导师课题经费中补足,研究生个人不得自行支付。

1.博士生答辩费2000元/人,包括支付:3位评阅人酬金,300元/人;5位答辩委员酬金,20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10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2.硕士生答辩费930元/人,包括支付:2位评阅人酬金,200元/人;3位答辩委员酬金,15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8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二)发放流程

1.所有答辩费用均在财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发放。目前系统中已有部分专家信息,但新增的校内答辩专家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答辩费明细表》,新增的校外答辩专家需填写《校外人员答辩费发放信息表》,答辩秘书在答辩前到系办查询专家信息,为新增专家准备好相关对应表格,以便答辩后当场填写并交系办。

2.答辩人列出答辩费用开支详细清单(需与答辩申请审核表中答辩委员一致),并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系办审核。

3.所有答辩委酬金均直接打入银行卡。由系办统一在财务系统中录入校内、外专家信息、提交审核后,分别打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附《博士/硕士论文答辩申请审核表》一并上交财务处。

4.研究生答辩费用分别单独核算,不混合发放。

5.所有答辩人须按时提交答辩费发放所需材料,过时不予办理。


八.530日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1.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最终学位论文归档信息确认,及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予书(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的上传。

2.登录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515_学号_姓名。网址:http://202.114.9.36/Thesis/Thesis/ThesisSubmit/Submit_Login.aspx?DbCode=Etd1

3.将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发245787101@qq.com


            

            法医学系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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