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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2017年法医学系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17/03/30 21:11:55 点击数:
 

一.425日前,HUB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先下载群共享中的“博士、硕士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流程图.pdf”,按流程图操作。

申请过程中需由研究生联系导师及相关环节老师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二.430日前,资格审查、学分认定。

请提交以下材料至系办审核答辩资格:

1. 《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2份,并附论文答辩专家联系方式。

2.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学号-姓名),及纸质版1份。并附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博士2套,硕士1套)。

3.补充完善“学术报告心得”、《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等研究环节材料。

三.55日,答辩安排及学位证打印信息汇总。

1.各教研室指定的答辩秘书,将 2017年法医学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正式答辩时间表》(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系办,以便统一协调;

2.年级班长负责收集本级研究生信息,提交《学位证书打印信息汇总表》

注:以上表格均在 “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表格内容可以打印,但所有签名必须由相应责任人亲笔签署。

四.59日,学位论文信息检测。

所有本次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进行学位论文信息检测。学位论文电子命名方式为515_学号_姓名”,由系办汇总后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不能按期提交论文电子版的研究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

五.510日前,论文评阅及评阅意见。

学位论文实行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送评,硕士学位论文由系办公室负责送评。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由系办收集后交由答辩秘书。答辩秘书不得将评阅意见直接复印给学生,需综合汇总,以书面形式转告给研究生及导师,答辩前研究生务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论文修改,于512日前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毕。

如论文评阅后有修改意见,研究生须按要求完成修订并填写《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在答辩前提交。若有盲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一份对论文持否定意见,须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并推迟答辩及学位申请。

六.518日前,完成论文答辩会。

(一)研究生答辩必备条件

1.修完培养计划所需学分,成绩合格;

2.符合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学位论文已定稿,导师在定稿表上签字同意;

4.学位论文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评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导师在《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上签署了同意答辩的意见;

5.已在HUB系统里完成学位申请;

6.表格均为存档资料,已提交齐全并进行资格审查;

7.已补充完善研究环节所需书面材料;

8.已在HUB中打印学位申请成绩单3份;

9.已照毕业登记照。凡没有参加学校集中拍照的学生,需自行去新华社湖北分社高校图像采集部拍照(工作日均可拍照)。凡不在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照,都不能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网上核对摄像信息的网址:www.chsi.com.cn

10.缴清所有学费和其他按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1.按统一要求打印装订答辩所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定稿后,请对论文的文字和格式(含封面和英文扉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秘书确认合格后再付印,格式和文字不符合要求的,将发回重新修改打印。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12.准备答辩PPT,博士3040分钟,硕士2030分钟;

13.教研室或导师组已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并修改完成;

14.答辩所需材料、表格和其他要求请听从答辩秘书的安排;

15.论文正式录用通知仅限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等到论文正式刊出。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学历博士

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有1位本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7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学历硕士

答辩委员会由35名(同等学力硕士为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硕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5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三)答辩委员会秘书

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各教研室指定教师担任,研究生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秘书不参加表决,工作职责为:

1.完成HUB系统学位申请中秘书职责操作;

2.负责本教研室研究生答辩安排,提交《2017年法医学系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表》至系办,协调确定答辩时间与场地,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3.在“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答辩委员、答辩主席聘书彩色打印,至系办盖章;

4.论文答辩前至系办收回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综合汇总;

5.论文答辩前联系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主席及委员;

6.负责联络接送校外答辩委员、答辩场所的组织工作及会场布置;

7.答辩前三天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指导该生填写学位申请书中有关项目;

8.答辩现场作好记录,并将答辩结果填入学位申请书有关栏目内;

9.整理答辩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包括肯定、否定意见),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并在答辩委员会议中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10.负责现场新增的校内答辩专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答辩费明细表》,新增的校外答辩专家填写《校外人员答辩费发放信息表》。

(四)会议议程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事项,并宣布答辩开始;

2.研究生报告论文摘要。硕士20-30分钟,博士30-50分钟;

3.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4.论文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对提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并综合回答;

5.问答完毕后,研究生及旁听者退出会场;

6.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7.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讨论,在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记录,对是否授予学位提出建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同意方得通过论文答辩;

8.答辩委员会主席在“学位申请书”上签署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

9.复会后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答辩的评议和决议,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10.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博士生可在二年内、硕士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论文修改和重新答辩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七.522日前,整理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系办。因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上交材料,导致延误学位分委会讨论而不能授予学位者,本次不予补发,于下年度再次提交材料重新申请。表格均为存档资料,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

(一)学历博士

1.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

2.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5

3.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

4.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2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 2

6.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 1

7.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2

8.授予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 1

9.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 1

10.学位论文 4本(研究生及导师签字,其中至少有1本为原件)

11.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2份(定向、委培生3

12.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份(夹入1本评定书里)

13.答辩评审表57

14.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5.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6.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 2(蓝底)

17.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18.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7届博_学号_姓名”)

19.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20.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2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

其中116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1721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二)学历硕士

1.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

2.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5

3.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

4.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1

5.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2

6.学位论文(研究生及导师务必在规定页面签字,其中1本为原件)2

7.学位申请及评定书2

8.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夹入1本评定书里)

9.授予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

10.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2

11.答辩评审表35

12.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3.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4.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2张(蓝底)

15.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16.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7届硕_学号_姓名”)

17.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18.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19.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

其中114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1519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八.528日前,答辩费用相关规定。

(一)答辩费额度

2017年研究生答辩费由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限额支付,超额部分从导师课题经费中补足,研究生个人不得自行支付。

1.博士生答辩费2000/人,包括支付:3位评阅人酬金,300/人;5位答辩委员酬金,200/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100/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2.硕士生答辩费930/人,包括支付:2位评阅人酬金,200/人;3位答辩委员酬金,150/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80/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二)发放流程

1.所有答辩费用均在财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发放。目前系统中已有部分专家信息,但新增的校内答辩专家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答辩费明细表》,新增的校外答辩专家需填写《校外人员答辩费发放信息表》,答辩秘书在答辩前到系办查询专家信息,为新增专家准备好相关对应表格,以便答辩后当场填写并交系办。

2.答辩人列出答辩费用开支详细清单(需与答辩申请审核表中答辩委员一致),并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系办审核。

3.所有答辩委酬金均直接打入银行卡。由系办统一在财务系统中录入校内、外专家信息、提交审核后,分别打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附《博士/硕士论文答辩申请审核表》一并上交财务处。

4.研究生答辩费用分别单独核算,不混合发放。

5.所有答辩人务必须按时提交答辩费发放所需材料,过时不予办理。

530日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1.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信息录入系统” 录入个人学位授予信息。网址:http://202.114.21.251:8080/

2.登录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515_学号_姓名。网址:http://202.114.9.36/Thesis/Thesis/ThesisSubmit/Submit_Login.aspx?DbCode=Etd1

3.将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发245787101@qq.com

 

 

 

    法医学系

    2017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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