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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2016年法医学系研究生毕业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16/09/04 17:31:42 点击数:

        

论文答辩时间:5月12—18日完成

一.4月25日前,HUB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先下载群共享中的“博士、硕士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流程图.pdf”,按流程图操作。

申请过程中需由研究生联系导师及相关环节老师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二.4月30日前,资格审查、学分认定。提交以下材料至系办:

        (一)学历博士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2份;

2.《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学号-姓名),并附纸质版1份及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2套,原件同时交验备查;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3份,并附博士论文答辩专家联系方式;

4.补充完善“中期筛选考核表” 、“学术报告心得”、《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等研究环节材料。

5.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一份(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二)学历硕士

1.《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学号-姓名),并附纸质版1份及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1套,原件同时交验备查;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2份,并附硕士论文答辩专家联系方式;

3.补充完善 “学术报告心得”、《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等研究环节材料。

4.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一份(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三.5月5日,答辩安排及学位证打印信息汇总。

(一)各教研室指定的答辩秘书,将 《2016年法医学专业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表》(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系办,以便统一协调;

(二)年级班长负责收集本级研究生信息,提交《学位证书打印信息汇总表》

注:以上表格均在 “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表格内容可以打印,但所有签名必须由相应责任人亲笔签署。

四.5月9日,学位论文信息检测。

所有本次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进行学位论文信息检测。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于5月9日交系办(文件命名方式为“515_学号_姓名”),统一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不能按期提交论文电子版的研究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

五.5月10日前,论文评阅及评阅意见。

(一)学位论文评阅

学历博士: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审,由研究生院负责送评。论文评阅聘请不少于3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1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学历硕士:硕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审,由系办公室负责送评。论文评阅聘请不少于2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至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二)评阅意见处理

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由系办收集后交由答辩秘书综合汇总,以书面形式转告给研究生及导师,答辩前研究生务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论文修改,于5月15日前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毕。答辩秘书不得将评阅意见直接复印给学生。

如论文评阅后有修改意见,研究生须按要求完成修订并填写《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在答辩前提交。若有盲审返回的评阅意见中有一份对论文持否定意见,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并推迟答辩及学位申请。

六.5月12—18日,举行论文答辩会。

(一)答辩委员会委员

1.学历博士

(1)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有1位本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

(2)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7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学历硕士

(1)答辩委员会由3—5名(同等学力硕士为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可有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2)硕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5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二)答辩委员会秘书

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各教研室指定教师担任,研究生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秘书不参加表决。工作职责为:

1. 完成HUB系统学位申请中秘书职责操作;

2. 负责本教研室研究生答辩安排,提交《2016年法医学系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表》至系办,协调确定答辩时间与场地,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3. 在“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答辩委员、答辩主席聘书彩色打印,至系办盖章;

4. 论文答辩前至系办收回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综合汇总;

5. 论文答辩前联系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主席及委员;

6. 负责联络接送校外答辩委员、答辩场所的组织工作及会场布置;

7. 答辩前三天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指导该生填写学位申请书中有关项目;

8. 答辩现场作好记录,并将答辩结果填入学位申请书有关栏目内;

9. 整理答辩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包括肯定、否定意见),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并在答辩委员会议中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三)论文答辩会会议议程

1.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事项,并宣布答辩开始;

2. 研究生报告论文摘要。硕士20-30分钟,博士30-50分钟;

3. 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4. 论文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对提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并综合回答;

5. 问答完毕后,研究生及旁听者退出会场;

6.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讨论,在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记录,对是否授予学位提出建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同意方得通过论文答辩;

7. 答辩委员会主席在“学位申请书”上签署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

8.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的评议和决议,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9.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博士生可在二年内、硕士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论文修改和重新答辩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四)研究生答辩必备条件

1. 修完培养计划所需学分,成绩合格;

2. 符合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 学位论文已定稿,导师在定稿表上签字同意;

4. 学位论文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评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导师在《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上签署了同意答辩的意见;

5. 已在HUB系统里完成学位申请;

6. 表格均为存档资料,已提交齐全;

7. 已补充完善研究环节所需书面材料;

8. 已在HUB中打印学位申请成绩单3份;

9. 已照毕业登记照。凡没有参加学校集中拍照的学生,需自行去新华社湖北分社高校图像采集部拍照(工作日均可拍照)。凡不在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照,都不能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网上核对摄像信息的网址:www.chsi.com.cn

10. 缴清所有学费和其他按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1. 按统一要求打印装订答辩所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定稿后,请对论文的文字和格式(含封面和英文扉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秘书确认合格后再付印,格式和文字不符合要求的,将发回重新修改打印。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12. 准备答辩PPT,博士30-40分钟,硕士20-30分钟;

13. 教研室或导师组已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并修改完成;

14. 答辩所需材料、表格和其他要求请听从答辩秘书的安排;

15. 论文正式录用通知仅限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等到论文正式刊出。

七.5月22日前,整理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系办。因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上交材料,导致延误学位分委会讨论而不能授予学位者,本次不予补发,于下年度再次提交材料重新申请。表格均为存档资料,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

(一)学历博士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3份

2. 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答辩前提交)2份

3. 博士生论文中期筛选考核表(答辩前提交)1份

4.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10份

5.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6.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7. 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2套

8. 独创性声明纸质版与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答辩前提交)1份

9.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纸质版与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1份

10.学位论文(研究生及导师签字,其中至少有1本为原件)4本

11.学位申请评定书(定向、委培生3份)2份

12.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份

13.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1份

14.授予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15.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

16.答辩评审表5-7份

17.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8.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9.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2张(蓝底)

20.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6博_学号_姓名”)

21.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22. 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2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工组发放)1份

其中1-18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 19-23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二)学历硕士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2份

2.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10份

3.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4.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5. 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1套

6. 独创性声明纸质版与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答辩前提交)1份

7.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纸质版与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1份

8. 学位论文(研究生及导师务必在规定页面签字,其中1本为原件)2本

9. 学位申请评定书2份

10.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

11.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1份

12.授予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13.答辩评审表3-5份

14.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5.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6.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2张(蓝底)

17.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6硕_学号_姓名”)

18.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19.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20.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工组发放)1份

其中1-15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 16-20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三)同等学力硕士

1. 凭各学年学费发票复印件至财务换取缴费证明(答辩前提交) 1份

2. 《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资格审核表》(答辩前提交)       1份

3. 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  1份

4. 硕士学位申请评议书  2份

5. 论文评议书(含外校评议1份)3份

6. 学位论文原件  2本

7. 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8. 专家投票表5-7份

9. 论文答辩PPT以“2016_同硕_姓名”为文件名命名传系办

10. 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同上命名传系办

11. 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1张(蓝底),写明姓名、籍贯、出生年月、专业

八.5月28日前,答辩费用相关规定。

(一)答辩费额度

2016年研究生答辩费由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限额支付,超额部分从导师课题经费中补足,研究生个人不得自行支付。

1、博士生答辩费限定2000元/人,包括支付:3位评阅人酬金,300元/人;5位答辩委员酬金,20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10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2、硕士生答辩费限定930元/人,包括支付:2位评阅人酬金,200元/人;3位答辩委员酬金,15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8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二)发放流程

1.所有答辩费用均在财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发放。目前系统中已有部分专家信息,但新增的校内答辩专家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答辩费明细表》,新增的校外答辩专家需填写《校外人员答辩费发放信息表》,答辩秘书在答辩前到系办查询专家信息,为新增专家准备好相关对应表格,以便答辩后当场填写并交系办。

2.答辩人列出答辩费用开支详细清单(需与答辩申请审核表中答辩委员一致),并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系办审核。

3.所有答辩委酬金均直接打入银行卡。由系办统一在财务系统中录入校内、外专家信息、提交审核后,分别打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附《博士/硕士论文答辩申请审核表》一并上交财务处。

4.研究生答辩费用分别单独核算,不混合发放。

5.所有答辩人务必按时提交答辩费发放所需材料,过时不予办理。

九.530日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1.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信息录入系统”,网址:http://202.114.15.168/,录入个人学位授予信息。

2.登录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网址:http://202.114.9.36/tpi_22/thesis/index.asp 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515_学号_姓名

3.将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发2457871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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