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时间:5月15—20日完成
一.4月25日前,HUB系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先下载群共享中的“博士、硕士学位信息管理系统流程图.pdf”,按流程图操作。
申请过程中需由研究生联系导师及相关环节老师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二.5月5日前,资格审查、学分认定。提交以下材料至系办:
(一)学历博士
1.《华中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2份;
2.《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学号-姓名),并附纸质版1份及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2份,原件同时交验备查;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3份,并附博士论文评阅人联系方式;
4.补充完善“中期筛选考核表” 、“学术报告心得”、《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等研究环节材料。
(二)学历硕士
1.《发表学术论文信息》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学号-姓名),并附纸质版1份及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1份,原件同时交验备查;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2份,并附硕士论文评阅人联系方式;
3.补充完善 “学术报告心得”、《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等研究环节材料。
三.5月8日,答辩安排及学位证打印信息汇总
(一)各教研室答辩秘书将《2015年法医学专业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表》(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系办,以便统一协调;
(二)年级班长负责收集本级研究生信息,提交《学位证书打印信息汇总表》。
注:以上表格均在 “2015年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表格内容可以打印,但所有签名必须由相应责任人亲笔签署。
四.5月10日,学位论文信息检测
所有本次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均需进行学位论文信息检测。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于5月10日交系办(文件命名方式为“515_学号_姓名”),统一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学术不端检测。不能按期提交论文电子版的研究生,本次不能申请学位。
五.5月15日前,学位论文评阅及返回评阅意见
(一)学历博士
资格审查合格,导师同意定稿后即开始学位论文专家评阅。论文评阅聘请不少于3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1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同行专家。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专家评阅意见由秘书于答辩前一周负责收回,并将意见综合汇总后书面转告给研究生及导师,答辩前研究生务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论文修改,于5月15日前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毕。答辩秘书不得提供评阅人的个人信息,不能将评阅意见直接复印给学生。
如论文评阅后有修改意见,博士生须按要求完成修订并填写《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在答辩前提交。若有一位评阅人对论文持否定意见,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评阅。
(二)学历硕士
论文评阅聘请不少于2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由答辩秘书负责送评学位论文,并收回专家评阅意见。如论文评阅后有修改意见,须按要求完成修订并填写《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在答辩前提交。若有一位评阅人对论文持否定意见,三个月后重新申请学位论文评阅。
六.5月15—20日,举行论文答辩会。
(一)答辩委员会委员
1.学历博士
(1)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有1位本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
(2)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至少由7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学历硕士
(1)答辩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可有1位论文评阅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2)申请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二)答辩委员会秘书
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各教研室指定教师担任,研究生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秘书不参加表决。工作职责为:
1. 完成HUB系统学位申请中秘书职责操作;
2. 负责本教研室研究生答辩安排,提交《2015年法医学系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表》至系办,协调确定答辩时间与场地,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3. 在“2015年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答辩主席聘书,至系办盖章;
4. 论文答辩前20天联系聘请评阅人、送评学位论文,并收回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综合汇总;
5. 论文答辩前15天联系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
6. 负责联络接送校外答辩委员;答辩场所的组织工作及会场布置;
7. 答辩前三天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指导该生填写学位申请书中有关项目;
8. 作答辩记录,并将答辩结果填入学位申请书有关栏目内;
9. 整理答辩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包括肯定、否定意见),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并在答辩委员会议中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三)论文答辩会会议议程
1.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事项,并宣布答辩开始;
2. 研究生报告论文摘要。硕士20-30分钟,博士30-50分钟;
3. 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4. 论文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对提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并综合回答;
5. 问答完毕后,研究生及旁听者退出会场;
6.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作者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进行讨论,在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记录,对是否授予学位提出建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同意方得通过论文答辩;
7. 答辩委员会主席在“学位申请书”上签署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
8. 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的评议和决议,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9.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博士可在二年内、硕士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论文修改和重新答辩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四)研究生答辩必备条件
1. 修完培养计划所需学分,成绩合格。
2. 符合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 学位论文已定稿,导师在定稿表上签字同意。
4. 学位论文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评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导师在《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上签署了同意答辩的意见。
5. 已在HUB系统里完成学位申请。
6. 表格均为存档资料,已提交齐全。
7. 已补充完善研究环节所需书面材料。
8. 已在HUB中打印学位申请成绩单3份。
9. 已照毕业登记照。凡没有参加学校集中拍照的学生,需自行去新华社湖北分社高校图像采集部拍照(工作日均可拍照)。凡不在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照,都不能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网上核对摄像信息的网址:www.chsi.com.cn。
10. 缴清所有学费和其他按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1. 按统一要求打印装订答辩所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定稿后,请对论文的文字和格式(含封面和英文扉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秘书确认合格后再付印,格式和文字不符合要求的,将发回重新修改打印。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12. 准备答辩PPT,博士30-50分钟,硕士20-30分钟。
13. 教研室或导师组已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并修改完成。
14. 答辩所需材料、表格和其他要求请听从答辩秘书的安排。
15. 论文正式录用通知仅限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必须等到论文正式刊出。
七.5月25日前,整理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系办。因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上交材料,导致延误学位分委会讨论而不能授予学位者,本次不予补发,于下年度再次提交材料重新申请。表格均为存档资料,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
(一)学历博士
1.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3份
2. 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答辩前提交)2份
3. 博士生论文中期筛选考核表(答辩前提交)1份
4.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10份
5.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6.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7. 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2套
8. 学位论文(研究生及导师务必在规定页面签字,其中1本为原件)4本
9. 学位申请评定书(定向、委培生3份)2份
10.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3份
11.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1份
12.授予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13.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1份
14.答辩评审表5-7份
15.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6.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7.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2张(蓝底)
18.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5博_学号_姓名”)
19.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20. 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21.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工组发放)1份
其中1-16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 17-21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二)学历硕士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2份
2.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10份
3.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4.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5. 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1套
6. 学位论文(研究生及导师务必在规定页面签字,其中1本为原件)2本
7. 学位申请评定书2份
8.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
9. 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1份
10.授予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11.答辩评审表3-5份
12.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3.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4.新华社拍照同底带身份证号的2寸照片2张(蓝底)
15.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15硕_学号_姓名”)
16.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17.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18.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工组发放)1份
其中1-13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 14-18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八.5月30日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1.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信息录入系统”,网址:http://202.114.15.168/,录入个人学位授予信息。
2.登录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网址:http://202.114.9.36/tpi_22/thesis/index.asp 学位论文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515_学号_姓名。
3.将学位论文最终版(全文电子版)发245787101@qq.com
九.学位论文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http://gs.hust.edu.cn/readNews.do?newsID=1843
博士学位论文封面装订式样
http://gs.hust.edu.cn/readNews.do?newsID=655
硕士学位论文封面装订式样
十.答辩费用相关规定
(一)答辩费额度
2015年研究生答辩费由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限额支付,超额部分从导师课题经费中补足,研究生个人不得自行支付。
1、博士生答辩费限定2000元/人,包括支付:3位评阅人酬金,300元/人;5位答辩委员酬金,20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10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2、硕士生答辩费限定930元/人,包括支付:2位评阅人酬金,200元/人;3位答辩委员酬金,15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8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二)报账流程
1.按财务处要求至财务处网页下载相关酬金领取表格按项填写,列出详细支付清单,评阅人、答辩主席、委员、秘书亲笔签字(在答辩前须咨询财务处,准备好相关表格,以便答辩后当场签字)。
2.答辩费用开支详细清单经导师确认签字,交系办审核开支明细,核对领款人员、核算研究生经费剩余额度,注明可开支额度并签字盖章,报主管领导审核。
3.系办领取《博士/硕士论文答辩申请审核表》并盖章(领款人名单需与该表中答辩委员一致)、研究生答辩费经费卡。
4.所有答辩委酬金均直接打卡,并要扣税。
5.研究生答辩费用分别单独核算报账,不混合报账。
法医学系
2015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