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医学系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号),结合《法医学研究生培养方案》和法医学系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要求,法医学系开展研究生资格审查和中期筛选(考核)工作,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研究生资格审查(仅博士完成)和中期(筛选)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以后,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核,其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果,及时发现研究生培养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而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通过资格审查和中期考核,对少数不宜继续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尽早进行妥善处理。
二、完成时间
2022级博士资格审查、2021级博士中期筛选、2021级硕士中期考核,均应于2023年10月25日前完成。符合文件要求的、上一次未通过相应程序的研究生可参加本次相应程序考核。
三、考核形式
博士资格审查、中期筛选和硕士中期考核均应以公开答辩的方式进行,答辩委员会应对研究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分。答辩过程参照学位论文答辩要求执行。由各教研室组织需要参加考核的全体研究生集中开展答辩,研究方向相近的可以一起答辩。
四、考核流程
1.学生个人完成撰写相应阶段的开题报告、课题设计书、中期进展报告,填写评议表、汇总表、考核表。
2.研究生党支部完成相关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德育情况评价。
3.导师及教研室组织的评委会对学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4.各室收集相关环节的全部材料,并组织答辩环节,现场以匿名评议表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现场公布结果,并对学生是否通过进行集中公示。
5.研究生完成研究生教育培养系统中的相应流程。所有研究生均需完成网上提交,博士生进行博士资格审查申请、博士中期筛选申请,硕士生完成硕士中期进展申请,并自行持续关注督促各审核流程,直至审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显示为结束。未能按时完成此项流程,系统关闭后,不能补录,影响后期学位答辩及申请。按学校相关规定,未能按时完成过程培养程序,不能提交学位申请。
6.电子版、纸质版记录由答辩秘书整理后交系办。
7、系办审核研究生教育培养系统中流程及纸质版材料,组织系学术委员会审查并报学位审议委员会审查后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说明
提高要求,严格落实。研究生资格审查和中期筛选(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研究生本人和导师应该高度重视,高标准完成相关研究环节,严要求落实各项培养规定。
相关文件要求应以最新的为准,总体要求是越来越严,研究生和导师应该尽早完成相关环节。因研究生个人和导师原因导致研究环节或考核环节存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由导师和研究生个人承担后果。如未通过中期筛选(考核)学生不能参评奖学金等。
最终解释权归法医学系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六、相关文件链接
1.法医学系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实施细则
http://fayixi.tjmu.edu.cn/info/1030/4687.htm
2.法医学系博士研究生中期筛选(考核)实施细则
http://fayixi.tjmu.edu.cn/info/1030/4691.htm
3.法医学系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
http://fayixi.tjmu.edu.cn/info/1030/4682.htm
4.法医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2年修订)
http://fayixi.tjmu.edu.cn/info/1027/4894.htm
5.法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22年修订)
http://fayixi.tjmu.edu.cn/info/1027/4895.htm
6.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实施细则
http://fayixi.tjmu.edu.cn/info/1096/4867.htm
法医学系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