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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2023年法医学系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的通知

2023/05/12 16:22:45 点击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号),2022年法医学系研究生开题报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范围

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及2021级未通过开题报告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要求

1.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的课题准备,通过查阅大量中外相关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目前国内研究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课题预期进度等做出论证。

2.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接触课题,通过开题答辩后方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

3.研究生开题报告以PPT答辩形式进行。必须在20231013以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三、开题报告程序

1.研究生在群共享中下载《研究生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登记表》、《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

2.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向教研室提出开题报告要求,由教研室负责安排开题报告工作,组成由3-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组长由导师以外的专家担任,其中博士生开题必须有除导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1人,设秘书1人。确定以上信息后,拟开题研究生至少提前三天填写《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发年级班长汇总报系办公室。

3.开题报告由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并宣布开题报告是否通过。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通过开题报告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重新设计后再做开题报告。秘书应作好开题报告记录,整理专家对开题报告发表的意见,填写在《开题报告登记表》上“教研室意见”一栏,并由专家组长签字,交系办公室统一盖章并返回研究生本人。

4.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课题设计书》,开始课题研究工作。如果开题报告未通过或遇特殊困难情况需改变课题,必须重新作开题报告,履行同样的审批手续,否则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环节。

5.《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登记表》(已签字盖章)内容必须一致,且务必保存好,待学位论文答辩后,将随学位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审核,存入研究生个人培养档案备查。

四、其他说明

1.开题报告作为博士资格审查必备程序,博士生必须完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对阅读文献的数量(不少于6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二)、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纳入开题报告评审。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通过开题答辩,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未通过开题报告的博士资格审查不能通过。博士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在前一次资格审查后半年至一年内申请再次资格审查。两次资格审查不通过者,终止博士阶段学业,上报研究生院,给予退学处理。

2.开题报告作为硕士中期考核的必备程序,硕士生必须完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对阅读文献的数量(不少于40篇,其中外文文献至少应占三分之一)、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综合评价,纳入开题报告评审。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执行,通过开题答辩,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未通过开题报告的硕士中期考核不合格。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应终止学习。符合结业条件的,办理结业;不符合结业条件的,按退学处理。

3.参加开题的博士和硕士在进行开题报告的同时提交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文献综述(文献综述参考文献应符合相关要求)。

4.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需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提交开题报告申请。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需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所有研究生均需完成网上提交,并自行持续关注督促各审核流程,直至审查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显示为结束。未能按时完成此项流程,系统将自行关闭,不能补录,影响后期学位答辩及申请。按学校相关规定,未能按时完成过程培养程序,不能提交学位申请。



法医学系

                202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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