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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2017学年法医学系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017/09/28 22:09:56 点击数:


一.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对象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及定向生)。

二.知行优秀奖学金的类别

本次评定的奖项为:知行优秀奖。依照评选标准共分为三类: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获一等、二等、三等知行优秀奖的研究生分别享受3000元、2000元和1000元奖学金。

三.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一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15%。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在政府机关、科研院所、国有企事业单位有挂职经历,或参加各类实践活动,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4.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校级比赛个人前3名,团体第1名。

5.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显著社会影响,得到校外媒体报道。

6.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在权威期刊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创办公司。

7.当年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研究生品德模范、研究生十佳党员、研究生十佳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共产党员或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二)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二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并在当年获得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3.社会实践经历丰富,利用专业知识进行社会调研,积极服务社会发展。

4.在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文体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及以上比赛个人前8名,团体前5名,校级比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5名。

5.积极组织或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产生一定社会影响。

6.科研创新或创业表现突出。发表1篇以上论文或申请专利。

7.当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

申请研究生知行优秀三等奖学金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两条:

1.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50%。

2.学生工作经历丰富,担任学生干部。

3.积极组织参与公益活动或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并作出显著成绩。

4.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优异。

5.积极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6.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并在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单项奖学金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延期毕业的学生;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八)有课程不及格;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五.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时间和办法

(一) 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10月进行评定。

(二) 评选工作在学校领导下于系内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详实地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各研究生应对自己一年来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自评。

(四)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步骤

1. 对照知行优秀奖学金评选的条件,本人提出申请;

2. 本人准备相应证明材料(本人成绩单,论文首页、目录页复印件);

3. 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

4. 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系研究生工作组;

5. 系研究生工作组审核,张榜公示,听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6. 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7. 知行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拨发奖学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知行优秀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六.附则

(一)评选知行优秀奖学金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和奖学金。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法医学系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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