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
·收藏本站 ·鉴定中心 ·交通路线 | >English
人才培养

法医学系研究生学科贡献奖评选实施细则

2015/09/17 11:35:46 点击数:
 

学科贡献奖主要用于奖励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撰写学术著作或研究咨询报告,取得发明专利,获得科研奖励的研究生。结合本系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设置为优秀论文奖。

第一条  评选对象

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委培及定向生)。

第二条  奖励额度

参评人于上年度10月至本年度10月,在T1/T2类、A类及BSCI期刊上发表文章,按等级分别获得优秀论文奖。

1T1/T2类文章:10000元奖学金。

2A类文章:5000元奖学金。

3B类文章:1000元奖学金。

第三条  条件说明

(一)参评论文应为第一作者,且正式见刊或有正式接受函校对证明,仅为接收或退修阶段的文章不得参评;

(二)期刊分类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期刊分类暂行办法》(系发[2012]8号)为准;

(三)同一参评人一学年度内发表多篇文章时,按照最高等级文章予以奖励,其余不予奖励;

(四)同一参评人最高等级文章≥2篇时,按2篇予以奖励。其中第一篇按规定金额的100%予以奖励,第二篇同等级文章按50%予以奖励;

(五)优秀论文奖奖金从校拨学科贡献奖奖金中支出,如当年获奖论文较多,导致奖金额度超出校拨奖金额度时,超出部分从法医学系基金中予以补足;

(六)当年度校拨学科贡献奖奖金有结余时,均补奖于最高级别文章。

第四条  一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选学科贡献奖

(一)受到党、团或学校通报批评及警告以上处分;

(二)经学校批准休学复读不满一年;

(三)延期毕业的学生;

(四)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五)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六)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八)有课程不及格;

(九)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第五条  学科贡献奖评选时间和办法

(一)  学科贡献的评选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10月进行评定。

(二) 学科贡献奖评选工作在学校领导下于系内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符合评定条件的申请者,须按规定格式,认真、详实地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科贡献奖申请审批表》,各研究生应对自己一年来的表现情况进行认真自评。

(四)学科贡献奖评选步骤

1. 对照学科贡献奖评选的条件,本人提出申请;

2. 本人准备相应证明材料(本人成绩单,论文首页、目录页复印件)

3. 在党支部、班委会组织下进行群众评议;

4. 党支部、班委会在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提出人选报系部;

5. 系部审核,张榜公示,听取意见后,报研究生院;

6. 研究生院审查,报学校审批;

7. 学科贡献奖获得者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科贡献奖申请审批表》载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   附则

(一)评选学科贡献奖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杜绝评选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取消其所获荣誉和奖学金。

(二)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法医学系负责解释。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分享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103室

电话:027-83692642   邮编:430030  主任信箱:bxion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