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您访问!
·收藏本站 ·鉴定中心 ·交通路线 | >English
人才培养

2023年法医学系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23/04/06 17:02:08 点击数:

 

为不断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进一步严格研究生过程培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2023年(6月)报送学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6月1日,考虑答辩和上会讨论等流程时间要求,现将2023年法医学系研究生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4月25日前,学位申请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请先下载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学位申请系统流程说明及注意事项》,按流程图操作。申请过程中需由研究生联系导师及相关环节老师及时进行网上审核。

二、5月5日前,培养过程自查及答辩前相关材料整理。

本年度毕业学生的材料纸质版在办公室留存,不齐或有问题的需要重新完成,具体要求参照细则执行。

(一)硕士培养过程材料

1.硕士中期考核。考核安排在第一学年末进行,考核内容主要是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等方面进行的—次综合考核,考核形式是书面和现场考核相结合。考核步骤:研究生填写《法医学系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全面总结入学以来的思想、学习、科研等方面的情况;导师提出考核意见;党支部评价考核;院系教授委员审议审核。

(二)博士培养过程材料整理

1.博士资格审查。时间在二年级博士生在修完主要课程后,每年国家奖学金评定之前成;重点考核博士生的思想品德、课程学习和选题报告,对博士生的选题是否具有创新性、前沿性和研究计划的可行性进行评定;开题答辩与资格审查结合选题报告以答辩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小组对资格审查和开题答辩进行评价。考核步骤:研究生填写《博士生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研究生科研能力评议表》(填写基本信息)等,撰写《研究生开题报告》,导师提出考核意见,院系教授委员审议审核。具体要求参照细则执行。

2.博士中期考核。一般在二年级末三年级初、国家奖学金评定之前(2020级以后)完成;申请人须课程学习全部结束且成绩合格、完成书面选题报告,并通过开题答辩、完成中期进展报告,经导师审查,同意该生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结合中期进展报告以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博士生导师同意,学院统一组织。考核步骤:研究生填写《博士生中期筛选考核表》《博士生中期筛选(考核)评议表》和《博士生中期筛选(考核)汇总表》(填写基本信息)等,撰写《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导师提出考核意见,院系教授委员审议审核。具体要求参照细则执行。

(三)其他材料及要求

1.认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导师和研究生一起完成《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明细表》,并在纸质版签字。

2.请提交以下材料至系办审核答辩资格:

《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2份,并附论文答辩专家联系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电子版(命名方式:发表学术论文信息-学号-姓名),及纸质版1份。并附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博士2套,硕士1套);补充完善“学术报告心得”、《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等培养环节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大部分是已经完成的,请全体毕业研究生仔细查找整理,整理好电子版的同时,完成纸质版的相关材料梳理、归档工作。具体相关归档材料清单附后,请一定仔细对照完成。

三、5月10日,答辩安排及学位证打印信息汇总。

1.各教研室指定的答辩秘书,将2023年法医学专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正式答辩时间表》(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系办,以便统一协调。

2.年级班长负责收集本级研究生信息,提交《学位证书打印信息汇总表》

3.2021年开始学校对所有博士论文答辩进行全校公示和研究生院督导:对博士论文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进行提前公示,并在答辩当日由学校选派督导员现场督导全过程。未完成答辩提前公示的博士生,不得进行答辩。

注:以上表格均在“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表格内容可以打印,但所有签名必须由相应责任人亲笔签署。

四、5月12日前,论文评阅及评阅意见。

学位论文实行双盲审,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负责送评,本年度硕士学位论文由系办公室负责送评。盲审评阅意见和处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由系办收集后交由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填写《评阅盲审意见汇总表》提交答辩委员会。答辩秘书不得将评阅意见直接复印给学生,需综合汇总,以书面形式转告给研究生及导师,答辩前研究生务必根据专家意见完成论文修改,于5月12日前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毕。各级委员会提出的修改意见学生可以在系统里完善并导出修订报告,请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已修改。如论文评阅后有修改意见,研究生须按要求完成修订并填写《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在答辩前提交。今年学校要求系统也需要完成相应操作,毕业生须与导师一起完成论文修改工作,及时完成学位系统中操作:“毕业学位”—》“存档论文文档上传”—》“修订报告”中的“对各级审议会意见的修改”。院系可系统导出修订报告

五、5月21日前,完成论文答辩会。

(一)研究生答辩必备条件

1. 修完培养计划所需学分,成绩合格;

2. 符合法医学系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3. 学位论文已定稿,导师在定稿表上签字同意;

4. 学位论文通过了专家评审并按评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导师在《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上签署了同意答辩的意见;

5. 已在“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里完成学位申请;

6. 表格均为存档资料,已提交齐全全部材料,并完成资格审查和中期筛选

7. 已补充完善研究环节所需书面材料;

8. 已提交打印学位申请成绩单3份;

9. 已照毕业登记照。凡没有参加学校集中拍照的学生,需自行去新华社湖北分社高校图像采集部拍照(工作日均可拍照)。凡不在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照,都不能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网上核对摄像信息的网址:www.chsi.com.cn

10. 已缴清所有学费和其他按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11. 按统一要求打印装订答辩所需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定稿后,请对论文的文字和格式(含封面和英文扉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今年按照学校统一的新模板完成。秘书确认合格后再付印,格式和文字不符合要求的,将发回重新修改打印。学位论文严格执行《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定》;

12. 准备答辩PPT,博士30-40分钟,硕士20-30分钟;

13. 教研室或导师组已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并修改完成;

14. 答辩所需材料、表格和其他要求请听从答辩秘书的安排;

15. 论文正式录用通知仅限于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二) 答辩委员会组成

1.学历博士

答辩委员会由5—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2位校外同行专家、有1位本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委员。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7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2.学历硕士

答辩委员会由3—5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硕士生本人的导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但答辩委员会则至少由5人组成,且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3.同等学力硕士

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名副教授级以上(含副教授级)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名为校外专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

(三) 答辩委员会秘书

各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各教研室指定教师担任,研究生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秘书。秘书不参加表决,工作职责为:(部分内容可以在线上系统操作完成)

1. 完成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学位申请中秘书职责操作;

2. 负责本教研室研究生答辩安排,提交《2022年法医学系研究生论文正式答辩时间表》至系办,协调确定答辩时间与场地,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应至少提前一周公布答辩时间和地点;

3. “在读研究生群”共享中下载答辩委员、答辩主席聘书彩色打印,至系办盖章;

4. 论文答辩前至系办收回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综合汇总;

5. 论文答辩前联系聘请答辩委员会成员,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主席及委员;

6. 负责联络接送校外答辩委员、答辩场所的组织工作及会场布置;

7. 答辩前三天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指导毕业生填写学位申请书中有关项目;

8. 答辩现场作好记录,并将答辩结果填入学位申请书有关栏目内;

9. 整理答辩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包括肯定、否定意见),及申请学位所需材料,并在答辩委员会议中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10.负责现场新增的校内答辩专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答辩费明细表》,新增的校外答辩专家填写《校外人员答辩费发放信息表》。

(四) 会议议程

1. 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介绍答辩委员会组成、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事项,并宣布答辩开始;

2. 研究生报告论文摘要。硕士20-30分钟,博士30-50分钟;

3. 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4. 论文答辩委员提问。研究生对提出的问题作好记录,并综合回答;

5. 问答完毕后,研究生及旁听者退出会场;

6. 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答辩秘书介绍论文评阅意见和结论;

7. 答辩委员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讨论,在学位论文答辩评审表上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记录,对是否授予学位提出建议。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投票同意方得通过论文答辩;

8. 答辩委员会主席在“学位申请书”上签署是否同意授予学位的意见;

9. 复会后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对论文答辩的评议和决议,宣布答辩会议结束;

10.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博士生可在二年内、硕士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论文修改和重新答辩应限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六、5月23日前,整理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系办。因提交材料不全,或未按时上交材料,导致延误学位分委会讨论而不能授予学位者,本次不予补发,于下年度再次提交材料重新申请。表格均为存档资料,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用黑色钢笔认真填写。

(一)学历博士

1.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2.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5份

3.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4.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2套

5.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2份

6. 博士学位论文定稿表 1份

7. 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 2份

8. 授予学历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 1份

9. 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 1份

10. 学位论文 4本(研究生及导师签字,其中至少有1本为原件)

11. 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书(学术学位)2份(定向、委培生3份

12.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3份*2(需两套,分别夹入毕业及学位申请书里)

13. 答辩评审表5-7份

14. 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5. 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6. 新华社拍照两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带身份证号4张(蓝底)

17. 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18. 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23届博_学号_姓名”)

19. 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20. 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21.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份

22. 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明细表(博士自查明细表2份)

其中1-16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17-22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二)学历硕士

1. 华中科技大学参加学术会议情况记载表(答辩前提交)1份

2. 学术活动心得体会表(答辩前提交)5份

3. 发表学术论文信息表(包括电子版,答辩前提交)1份

4. 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文章首页,答辩前提交)1套

5.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批表(答辩前提交)2份

6. 学位论文(研究生及导师务必在规定页面签字,其中1本为原件)2本

7. 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学位申请书(学术学位)2份

8. 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2份*2 (需两套,分别夹入毕业及学位申请书里)

9. 授予学历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10. 学位论文修订报告书2份

11. 答辩评审表3-5份

12. 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13. 交系档案室:课题设计书、开题报告表、课题原始记录

14. 新华社拍照两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带身份证号4张(蓝底)

15. 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电子版(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以姓名命名,JPG格式)。

16. 论文答辩PPT电子版(文件名命名:“2023届硕_学号_姓名”)

17. 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电子版(命名同上)

18. 学位证书打印信息表电子版(命名同上)

19.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1份

20. 研究生学位论文自查明细表(硕士1份)

其中1-14项按顺序放入各人档案资料袋中上交,15-20项由年级班长统一收取,分别按项整理、汇总,统一提交系办公室。

(三)同等学力申硕

1. 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1份

2.《同等学力申硕人员资格审核表》1份

3.学位论文原件2本(由院系直接交图书馆1本,本系留资料1本)

4.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由学生本人网上提交图书馆)

5.学位申请及评定书3本

6.学位论文评语3份(含外校评阅1份):需三套,分别夹到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中

7.论文答辩全部原始记录

8.答辩评审表5-7份

9.提交论文全文电子版、答辩PPT

10.各学年学费发票复印件

11.答辩会现场与答辩委员合影照片1张

12.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背面写明姓名、籍贯、出生年月、专业)

13. 单位介绍信1份(夹入评定书里)

七、5月26日前,答辩费用相关规定。

(一)答辩费额度

2023年研究生答辩费由学校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限额支付,超额部分从导师课题经费中补足,非定向研究生个人不得自行支付。同等学力硕士生答辩费用参照非定向硕士生标准自行支付。

1.博士生答辩费包括5位答辩委员酬金,20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10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2.硕士生答辩费包括3位答辩委员酬金,150元/人;1位答辩秘书酬金80元/人。实际超额支付部分从导师课题费中支出。

(二)发放流程

1.所有答辩费用均在财务网上申报系统中提交发放。目前系统中已有部分专家信息,但新增的校内答辩专家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在职在编人员领取答辩费明细表》,新增的校外答辩专家需填写《校外人员答辩费发放信息表》,答辩秘书在答辩前到系办查询专家信息,为新增专家准备好相关对应表格,以便答辩后当场填写并交系办。

2.答辩人列出答辩费用开支详细清单(需与答辩申请审核表中答辩委员一致),并经导师签字确认后交至系办审核。

3.所有答辩委酬金均直接打入银行卡。由系办统一在财务系统中录入校内、外专家信息、提交审核后,分别打印《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发放表》、《校外人员劳务发放表》,附《博士/硕士论文答辩申请审核表》一并上交财务处。

4.研究生答辩费用分别单独核算,不混合发放。

5.所有答辩人须按时提交答辩费发放所需材料,过时不予办理。

八.5月28日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务必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完成最终学位论文归档信息确认,及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予书(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扫描或拍照)的上传。

九、特别提醒

1.以上时间安排充分考虑学校相关手续的时间,如果因为导师和学生个人的原因不能按时完成的,影响6月份按时授予学位,责任由个人承担。

2.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最新参考模板排版,确保封面和论文格式正确,博士学位论文内含答辩委员会名单。每本博士学位论文需夹入上会用表。

3.因论文审查上会要求,学生务必保证:上会前,论文已经按照评阅意见及答辩委员会意见完成修订;提供的创新性成果等各项信息完整、准确、真实;学位系统内所有信息正确。

4.系统中学生归档论文应为提交图书馆的独创性申明和授权页已签字的最终版本。

5.以上全部材料,建议学生全部留存电子版的材料,纸质版材料需签字的地方务必个人亲笔签字。

6. 6月份申请学位的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交申请学位的材料,时间来不及的可申请9月份批次。

 

 

     法医学系

20234月6

 

分享到: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103室

电话:027-83692642   邮编:430030  主任信箱:bxiong@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