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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2020年法医学系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的通知

2020/09/11 21:45:19 点击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1号)、《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校研[2019]14号),2020年法医学系研究生开题报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范围

2019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及2018级未通过开题报告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要求

1. 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的课题准备,通过查阅大量中外相关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目前国内研究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课题预期进度等做出论证。

2. 硕士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接触课题,通过开题答辩后方可正式进入论文工作。

3. 研究生开题报告以PPT报告形式进行。必须在2020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三.开题报告程序

1. 研究生在群共享中下载《开题报告登记表》、《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

2. 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向教研室提出开题报告要求,由教研室负责安排开题报告工作,组成由3-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组长由导师以外的专家担任,其中博士生开题必须有除导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1人,设秘书1人。确定以上信息后,拟开题研究生至少提前三天填写《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发年级班长汇总报系办公室。

3. 开题报告由专家组组长负责主持,并宣布开题报告是否通过。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通过开题报告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重新设计后再做开题报告。秘书应作好开题报告记录,整理专家对开题报告发表的意见,填写在《开题报告登记表》上“教研室意见”一栏,并由专家组长签字,交由研究生本人保存。

4. 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课题内容,写出详细的《课题设计书》,开始课题研究工作。如果开题报告未通过或遇特殊困难情况需改变课题,必须重新作开题报告,履行同样的审批手续,否则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环节。

5. 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后,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提交开题报告申请。

6.《开题报告登记表》、《课题设计书》务必保存好,待学位论文答辩后,将随学位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审核,存入个人培养档案中。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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