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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09/28 14:25:20 点击数:

各培养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管理机构

(一)成立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对研究生奖助工作进行总体指导。

(二)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初步评审工作。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二)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

(三)硕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年/生,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年/生。

(四)研究生院分配各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额,由院系自行分配年级、等级、个数等。(法医学系研究生各项学业奖学金名额与金额公示另附)


三、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博士学业奖学金和硕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硕士不超过各院系确定的学制年限,普通博士不超过3 年,直博不超过5 年。

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申请年限:2015 级直博和2016 级非直博符合申请条件,学籍状态为正常且完成注册的博士研究生。当年毕业的学生原则上不具备申请条件。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审时间和要求

(一)在研究生中开展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是建立研究生教育竞争和激励机制的重要措施。各单位应充分重视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研究生思想教育,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对研究生的各项管理要求,同时注意在研究生中广泛宣传学业奖学金评定的意义,做好各项政策的解释工作。

评奖工作突出党支部的主导作用,研究生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会同研究生会、班干部等,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客观评价,对照《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守则》(参见学生手册)对存在行为失范的同学予以界定,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附件一),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综合评价,有一票否决权,再提交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

博士:2019.9.20-2020.10.20

硕士:2019.9.20-2020.10.31

(三)学业奖学金评定按照依靠专家、择优支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应支持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各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制定本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于2019年9月25日前提交经院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的各年级奖学金分配金额(另行公示),并通过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上传评选细则。

(五)申请者于2019年9月28日-10月10日登录http://gs.hust.edu.cn 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二),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表格内容,经过导师审核后,下载此表且用A4 纸正反打印,交由院系评审委员会审议。详见学生操作说明(附件三)

备注:请研究生同学务必提出完整的网上和纸质申请,按照学校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因为材料不合格、未申请或错过申请时间等原因造成不能获得奖学金,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


(六)导师于2019 年10月7日-10月14日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对名下的学生奖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操作说明详见附件四),10月15日系统将自动默认未操作的导师审核意见为“同意该生申请”。

(七)各院(系、所)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资格、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2019年10月10日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管理端,完成新生档案移交的填报和无固定收入证明的审核。

院系于10 月15日起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在线预审核学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在研究生中公示3天,听取意见后,公示期结束后在线上报最终审核名单。

(八)各院(系)2019 年10月31日以前提交经院系签字盖章的《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且按最终院系审核的奖学金的等级分开,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序提交,由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查。

(九)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必须在线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经各方签字后,协议各方存档备案。

(十)每位获得一等奖学金的同学需要利用课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附件五),或者参与实践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回馈社会回馈母校。


研究生工作部

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评优评奖党支部鉴定表.docx

附件二: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三:研究生信息平台学生操作说明.doc

附件四:研究生信息平台导师操作说明.doc

附件五:研究生社会公益活动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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