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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2019年度法医学系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2019/09/06 20:10:29 点击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1.所有2018级研究生必须在2019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开题报告工作。

2.研究生在群共享中下载《开题报告登记表》、《课题设计书》、《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

3.研究生开题报告以PPT报告形式进行。

4.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的课题准备,通过查阅大量中外相关文献,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就选题的科学根据、目的、意义、目前国内研究动态、研究内容、预期目标、研究方法、课题可行性、课题预期进度等作出论证,并形成书面开题报告书。

5.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后,向教研室提出开题报告要求,由教研室负责安排开题报告工作,组成由3-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组长由导师以外的专家担任,其中博士生开题必须有除导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1人,设秘书1人。确定以上信息后,拟开题研究生至少提前三天填写《研究生课题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将电子版发年级班长汇总报系办公室。

6.开题报告后充分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课题设计。需经三分之二以上专家通过开题报告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

7.由专家组组长宣布开题报告是否通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重新设计后再做开题报告。

8.研究生开题报告通过后,登陆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线上提交开题报告申请。


开题报告要求:

1.秘书应作好记录,整理专家对开题报告发表的意见,填写在《开题报告登记表》上“教研室意见”一栏,并由专家组长签字,交由研究生本人保存。

2.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课题内容,写出详细的课题设计书,开始课题研究工作。

3.如果开题报告未通过或遇特殊困难情况需改变课题,必须重新作开题报告,履行同样的审批手续,否则将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申请答辩环节。

4.《开题报告登记表》、《课题设计书》务必保存好,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后,将随学位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审核,存入个人培养档案中。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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