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和直接攻博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系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法医学系成立由党政负责人组成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具体实施本系的推免生工作。成立推免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检查接收推免工作的进行,并对口校监察部门负责。 成立推免生考核小组,开展对学生的测评与遴选工作。考核小组不少于五人,均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组成名单由领导小组确定,并对领导小组负责。
二、选拨原则
在开展推荐和接收工作时,公开公正、质量优先、有章可循。在对学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其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
三、推免生候选人的确定
(一)本系本科推免生候选人
符合校教(2012)37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的“推荐条件”的学生,提交《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教务盖章)、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可供加分的相关学术成果或奖励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本科生教务办公室负责计算和统计学生的平时成绩,根据学校下达的免试研究生指标数的1:1.5倍的比例,提出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截止时间:2013年9月24日。
(二)本校外系相关专业本科推免生候选人
本校外系本科生符合校教(2012)37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的“推荐条件”的学生《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成绩单(教务盖章)、国家英语考试四、六级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可供加分的相关学术成果或奖励证明复印件等材料,提交法医学系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3692638 13037120632
截止时间:2013年10月5日。
(三)外校本科推免生候选人
1、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占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指标。
2、申请材料和程序
(1)申请人下载《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填写,请确保Email及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http://fayixi.tjmu.edu.cn/News/NewsList.aspx?DataClassId=243&dFlag=241)
(2)本科正式成绩单,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4)各种学术成果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5)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申请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
(6)体检表(本科所在学校校医院或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的体检表)。
以上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于10月10日之前寄(送)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
通讯地址:湖北省 武汉市 航空路13号,
同济医学院法医学系办公室(收)
邮编:430030 联系电话:027-83692638 13037120632
联系人:刘老师 Email:liuyan@hust.edu.cn
四、复试考核
(一)本系推免生
1、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考察、英语听说、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复试前考生不填报导师,不分专业统一进行。
2、复试安排
9月26日14:20,法医学系二楼会议室,本系所有推免生侯选人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退场。
9月26日14:30,按抽签顺序依次进入,进行英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9月27日18:30,法医学系七楼多媒体大教室,进行专业考察笔试。
9月28日16:00,公示复试成绩及排名
3、综合成绩
复试总成绩=专业笔试40%+面试及实践40%+外语测试20%
综合考核成绩=平时成绩×70%+复试总成绩×30%
4、本系推免生的选择权
(1)推免生候选人的综合成绩确定之后,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
(2)推免生候选人可根据本人的排序情况,按照“排序越高者越优先”的原则享有不同程度的选择权。
(3)每位推免生候选人只有一次选择机会,且一旦选定,不能变更或放弃。
(二)本校外院系推免生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电话或发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复试时间地点安排,或由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认同其所在院系本科免试推荐考核成绩。
(三)外校推免生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复试安排。对于985、211学校推免生,认同本科所在学校推荐考核。对于签订了985、211高校互推协议的学校推免生,认同其所在学校本科免试推荐考核成绩,并优先选择专业及导师。
五、公示、确定拟接收名单
(一)推免生考核小组评定复试成绩,做好复试记录,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二)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拟接收名单,在法医学系一楼布告栏张榜公示,并同时在法医学系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的实名书面申诉。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三)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法医学系将与学生签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与直接攻博研究生拟录取协议》(三类)、发放接收函(本校外院系本科、外校本科)。
六、录取与入学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含直博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持拟录取协议(外校生持拟接收函),到本科所在院系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获得直博生资格的学生还须由我校发放校验码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博士报名系统中报名。未取得本科所在学校推免生网报校验码的学生,不予录取。
通过政审后,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中旬至7月初寄发本人。
七、特别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凡正式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学生,不得放弃该资格,并应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二)如发生违背承诺,有失诚信的行为,校方将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八、未尽事项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校教(2012)37号文件执行。 本办法由法医学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