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二、三等奖者(前3名),分别奖励3分、2分;
2.获中国大学生电脑大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3.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4.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5.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6.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系统专题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7.获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8.获全国建筑设计及规划设计(含论文)优秀奖者,奖励2分;
9.获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委员会、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大学生专业设计竞赛一、二等奖者,分别奖励2分、1分;
10.获全国体育竞赛一、二、三名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1.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者,奖励2分;获实用新型专利者,奖励1分;
12.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证书者,奖励0.5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专业此款的加分由本学院自行决定;
13.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2分、1分;文科类各专业获四级、三级、二级证书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
14.获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重复)者,奖励1分;
15.获湖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重复)者,奖励1分;
16.获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省级文艺活动比赛一等奖者,奖励1分;
17.获省级建筑设计及规划设计(含论文)一等奖者,奖励1分;
18.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奖励2分;
19.获湖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奖励1分;获湖北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者,奖励0.5分;
20.获校三好学生标兵、青年五四奖章、学习特优生称号者,奖励1分(在校期间多次获本款奖励称号,只按1次计算,不累加);
21.获校优秀党支部书记、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共产党员、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共青团干部者,奖励0.5分(在校期间,同一学年度多次获本款奖励称号,或不同奖项取最高分,只按1次计算,不累加;不同学年度可累加);
22.在权威刊物、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者,分别奖励2分、1分(均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
以上条款未提及的奖项,奖励分值由教务处与有关单位协商认定。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核成绩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