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3年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评选工作的开展相关通知,已由教务处2013年12月25日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制度的实施办法》,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课程责任教授评选条件、程序和推荐名额
(一)课程范围
全校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各专业主要基础课程(包括课程群,下同)、专业核心课程和主要实践课程。
(二)课程责任教授的基本条件
1.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在师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具有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了解国内外本课程的教学改革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
3.教学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得到同行专家认同。
4.积极参与本科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注重教材建设,主持编写有本门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5.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
6.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和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程序
1.院(系)推荐。课程责任教授实行学校、院(系)两级建设。各院(系)应在本院(系)课程责任教授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本院(系)申报课程责任教授的教师进行评议,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
2.学校评审。学校对各院(系)推荐的课程责任教授候选人及团队、课程建设方案及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跟踪评价。在此基础上,经过综合评议,决定本年度课程责任教授人选,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
(四)推荐名额
本年度全校拟评选本科课程责任教授30—40人,宁缺毋滥,各院(系)可推荐1~4名候选人,每人限报1门课程(课程群)。
二、评选推荐时间
请各院(系)于12月25日以前将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选推荐要求
各院(系)要认真做好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如有附件支撑材料,请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二)院(系)将推荐人选汇总成《2013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
各院(系)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联系。联系人:何亚军;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
2.《2013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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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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